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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关于2024年鄂城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鄂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日期:2024-06-15
  为切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和《推进鄂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今年5月,区教育局由督导室牵头组织开展了2024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将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测对象和学科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规定,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由督导室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抽取12所小学和8所初中作为监测学校。每所被监测学校抽取相应年级的一个班的30名学生作为监测对象。本次抽取12所小学为夏沟小学、旭东小学、楼下小学、李边小学、王寿小学、新建小学、樊口中心小学、古楼小学、七里界小学、司徒小学、明塘小学和新民街小学(本部),8所初中为长港中学、旭光中学、程潮中学、碧石中学、花湖实验学校、樊口中学和市三中。

  根据《鄂城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今年我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学科为德育、劳动、科学或体育。其中四年级监测科学、德育和劳动三个学科,每个学科50分,总分150分;八年级监测德育和劳动两个学科,每个学科60分,总分120分。

  二、制卷阅卷和考务

  本次质量监测,教研室负责组织相关学科骨干教师完成制卷、阅卷和统分工作,督导室负责安排教育局工作人员担任各考场巡视员。教育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督学杨征担任总巡视员。各学校校长担任主考,教务主任和被选班级班主任担任监考员。各项考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规定执行。

  三、监测结果

  从统分结果看,在本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小学12所学校学生平均最低分110.77分,最高分146.43分,所有小学学生学业水平均达到Ⅲ级(良好:105分以上)以上,其中达到Ⅳ级(优秀:127.5分以上)的学校有10所;初中8所学校学生平均最低分86.97分,最高分106.90分,所有初中学生学业水平均达到Ⅲ级(良好:84分以上)以上,其中达到Ⅳ级(优秀:102分以上)的学校有2所。小学校际差异率为0.08,初中校际差异率为0.07,均低于0.15。

 

鄂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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