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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验室事故处理预案

日期:2024-03-18
  为有效预防学校实验室事故的发生,防止学校实验室事故事态的扩大,保障在实验室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实验室事故的原因:

  实验室的易燃物品遇到明火、电火;实验人员操作不当;学生违规自行接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

  二、事故的预防:

  1、实验指导老师必须是专业知识丰富、合格、称职的专业教师。实验前切实做好实验指导工作和注意事项。

  2、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不随意触摸实验室物品;教育学生不在实验室随便使用明火。

  3、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实验。

  4、实验室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必须做到“双人双锁”保管。为防止剧毒物品外盗或外流,存放处需安装报警装置。

  5、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6、实验室电线、电器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

  7、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三、事故的处理:

  1、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按如下顺序操作:报警、疏散等。

  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领导、教师和校医在第一时间送学校附近最好医院。

  3、第一时间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4、保护现场。

  5、事故一旦发生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区教育局、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24小时内向上述部门书面汇报;重大事故将情况每日一报,直至结束。

  6、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学生家长,进行理赔或补偿协议。

  四、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

  2、人员分工:报警、报告、疏散、救护、接待、事故善后处理协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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