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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日期:2024-03-18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区教育局、镇街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 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区教育局、 镇街政府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 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2) 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 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 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 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 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 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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