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教安发〔2023〕4号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各高中: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构筑牢固的安全教育体系,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区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进一步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演练)周”,各学校要积极营造安全教育氛围,开展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并与学生及家长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书。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全方位、多角度、多手段开展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2.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课程。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具体要求,上好学校各年级安全教育课,学科教师要将安全教育贯穿到学科教学当中。确保安全教育教学计划、教材、课时、教师、教研和考核“六到位”。
3.进一步落实安全演练常态化。严格落实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的要求,结合“安全教育(演练)周”、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开展相应演练活动,提高学生的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
4.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积极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到学校日常管理当中,每学期举办1-2次法治讲座,对教职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增强师生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5.建立完善家校协同机制。定期召开安全专题家长会,及时向家长介绍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宣传安全教育知识,将安全教育和培训延伸至学生家庭。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签定责任书或家长承诺书等方式,加强家庭安全教育,进一步明确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确保学生校外安全。
6.畅通联调联动机制。主动联系公安、消防、卫健、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安全、科学、高效地开展各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
二、工作要求
1.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意识。各镇(街)中心学校、各高中要认清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危机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根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理清每个岗位安全责任,全校上下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2.进一步开展安全各项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将日常教育与季节性教育、特殊时期教育、专项教育等结合起来,增强安全教育时效性。进一步将安全教育与安全演练相结合、将教师教育与学生教育相结合、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实用性、全员性、连续性。
3.进一步拓展安全教育形式。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创新安全教育形式,努力拓宽安全教育途径,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4.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全过程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时保存各类活动的文稿、照片、视频等,整理分类归档,妥善保存。
5.严格落实安全报告制。各中小学幼儿园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在接到事件后,除了做好应急处置外,务必将事发情况第一时间(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事件处理结束后12小时内将处置详情及结果书面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6.严格落实惩处制度。区教育局将对各校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安全教育工作不重视、教育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及负责人,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鄂城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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