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防指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防范极端强降雨应急联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极端强降雨人员应急避险转移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生命至上、避险为要”的原则,特制订全区教育系统关于极端强降雨人员应急避险转移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应急指挥协调。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立即行动,尽早尽快研究落实各项极端强降雨措施,明确防御重点,启动极端强降雨应急预案,做好极端强降雨人员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学校领导在极端强降雨多发季节每天应就极端强降雨情况进行检查,注意气象预告。
2、提高认识全力排查安全隐患。要求各镇街中心学校,各高中要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做到通知到位、认识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镇街中心学校,各高中一定要克服防极端强降雨的麻痹思想,充分认识极端强降雨的危害情况。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切实做好学生上学放学以及在校期间的极端强降雨安全教育,加强对住校师生的防极端强降雨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
3、落实极端强降雨工作责任制。要求镇街中心学校,各高中领导及时到岗到位,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是极端强降雨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学校极端强降雨值班,落实人员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密切关注极端强降雨动向,及时联系,高度重视,积极备战,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4、确保信息畅通,万无一失。要求各学校加强值班,加强协调,落实责任,严格实行极端强降雨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和校长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机,发现情况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要求各镇街中心学校,各高中坚决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预防工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极端强降雨期间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极端强降雨人员应急避险转移工作领导小组
1、区教育局防极端强降雨转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阮新安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熊海峰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甘和平 泽林高中校长
伍良田 秋林高中校长
邵柏胜 长港镇中心学校校长
王中义 杜山镇中心学校校长
汪为民 泽林镇教育干事
潘向军 碧石渡镇中心学校校长
余 俊 汀祖镇教育干事
严 荆 花湖镇中心学校校长
王绍刚 西山街办中心学校校长
方创业 凡口街办教育干事
李庆华 凤凰街办中心学校校长
范小丽 古楼街办中心学校校长
云 鹏 区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2、区教育局防极端强降雨工作应急小队
徐华 刘晓明 丁林先 李淑文 王涛 乔世豪 邹琼 梁朝波 胡启银 艾有志 丁雨华 李会全
三、具体措施
(一)极端强降雨过境前应急预案
1 、接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极端强降雨来临的通知后,领导小组成员集中安排极端强降雨过境时领导值班,布置防范极端强降雨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人:组长 阮新安)
2 、组织极端强降雨应急小队成员全面检查全区学校的校舍、场室的安全。(负责人:熊海峰 各中心学校校长 各高中校长)
3 、做好校园排水系统的清理工作,联系住建等部门全力保障学校排水系统畅通。(负责人:云鹏)
4 、组织师生关好课室、宿舍、办公室、功能室的门窗。清理极端强降雨过境时可能发生安全隐患的所有杂物。(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5 、组织极端强降雨应急小队成员巡查校园,加强对学校电房、电线、煤气开关和学生饭堂的检查,并对上述设施做好防极端强降雨的各项防护工作。(各中心学校校长)
6、做好寄宿制学校住校生的生活起居,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并保证他们的食品卫生安全。(各中小学校长)
7、注重学校基建安全,加强对教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加强对校园内的宣传标语牌等高空建筑物的检查和加固。同时密切关注个案,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8、若因极端强降雨临时停课,学校班主任要通过电话与学生和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情况,把学生安全工作做到家。(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9、注重学校周边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要加强安全检查力度,防止触电等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做好安全、信访稳定等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区教育局综治安全股)
(二)极端强降雨过境时避险或转移预案
组织学生留在课室或宿舍(安全系数高的建筑物),安定学生情绪,防止因为起哄而发生意外。因情况紧急需转移的,各中心学校,各高中与属地政府,提前进行沟通,制订转移计划,理清转移人员台账,通过分组、分区域,就近的原则,转移至安全区域内(各中心学校校长 各高中校长)。
(三)极端强降雨后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组织极端强降雨应急小队成员加强对校园巡查,特别加强对学校水电设施、煤气设施、排水系统的检查。出现突发事件或安全隐患,立即报告极端强降雨领导小组,并组织排险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立即整治整改。做好学校的安全防卫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等各项工作(各中心学校校长 各高中校长)。
鄂城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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