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教基发〔2021〕13号
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中心学校:
现将《2021年秋季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城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2日
2021年秋季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深化“放管服”改革,高效办成“我要上学”一件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合理划定招生片区,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片区组织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严禁学校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入学考试。
(二)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统筹安排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入学。
(三)坚持控制大班额。严格控制中小学班额,确保起始年级不出现大班额,积极化解、消除大班额。
(四)坚持阳光招生。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完善网络招生,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入学机会公平,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全部教育的权利。
三、招生办法
(一)划分片区
鄂城区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片区,在规定的范围内招生(见附件一)。
(二)招生对象
初中:主城区及符合有关要求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 主城区及符合有关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
(三)招生程序及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网络填报,统一提交信息,市、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进行大数据比对、审核、确认,下载《入学通知书》,报名入学的程序进行。
为控制“择校”、控制“大班额”,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下列要求依次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有序入学。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合理调剂。
1.父母(或监护人、或本人)房产(商品房、公租房、廉租房、集体宿舍、还建房、小产权房、自建房等)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享受教育优待人员的适龄儿童。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及机场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
4.其他适龄儿童(含市外回迁人员等)。
详见招生分类操作指南(附件二)
(四)时间安排
1.公布政策。7月27日前公布招生政策,父母(或监护人)可登录平台知悉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工作期间各学校设置招生政策咨询点,开展政策咨询服务(见附件三)。
2.网上报名。8月5日8:00-8月14日23:59,开放信息填报系统。可登录“鄂汇办”(湖北政务服务网移动端)→教育专区→“我要上学”平台填报信息。网上填报有难度的父母(或监护人)可到学校、社区寻求支持。还可登录鄂州市教育局官网报名,操作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27-87826587,招生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27-60281589,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同期发布招生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四)。
3.网上审核确认。8月15日-8月20日,市、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大数据比对,审核、确认,市、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跟踪监督。
4.查询信息。8月20日ー8月22日,可在网上查询招生结果,自行下载并打印《入学通知书》。
5.报名登记。8月22日-26日,持《入学通知书》报到,学
校审核《入学通知书》信息与网络信息一致后,予以报名登
记(具体时间由各学校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基教、人事和纪检等股室为成员的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股,负责招生的组织审核、统筹调剂、指导监督等工作。各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及审核工作专班(见附件五),校长是招生审核和配合调剂生的第一责任人,负全责,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好本校招生和审核工作。各校要服从局招生领导小组对调剂学生的安排,不得拒收或找借口拒收符合调剂的学生。要保障符合就读年龄的学生有学上,有书读。各校要做好招生稳定和招生舆情工作,切实维护好招生平稳大局。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校要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保证适龄儿童正常入学,做好留守儿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的入学工作。
(三)规范招生行为。市教育局统一下达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划分片区、统一网络报名登记、统一学籍管理。各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控择校行为。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校要按招生计划(见附件六)和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不得超过每班55人的规定,严禁突破招生计划或者私自减少班数扩大班额。各校要均衡编班,坚决禁止以各种名目分设重点班、实验班。各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新学期开学后,市、区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出现大班额或超大班额、“人籍分离”、未经批准接收借读学生、超计划超范围招生、招收不足龄学生等违纪违规的学校,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对校长和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附件:1.鄂州市2021年主城区小学划片招生片区示意图
2.鄂州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分类操作指南
3.鄂州市2021年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解答
4.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服务电话
5.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审核人员名单
6.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统计表
鄂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2日印发 |
鄂州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分类操作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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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子分类 |
提供审核材料 |
第一类 |
商品房 |
1、已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相关信息。 2、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完税发票。 |
拆迁户 |
1、拆迁证明。 2、租房的最近连续六个月水费缴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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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同堂 |
1、户主为学生(外)祖父母,并且与学生在同一户籍。 2、已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相关信息。 3、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完税发票。 4、学生父母在鄂州市主城区无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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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 |
1、宅基地证。 2、最近连续六个月水费缴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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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房 |
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
|
廉租房 |
1、租房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2、最近连续6个月的水费缴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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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 |
1、租房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2、最近连续6个月的水费缴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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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 |
高层次人才子女 |
由鄂州市人才办出具证明或函件,或出具“人才卡”。 |
现役军人子女 |
所属部队团级及以上证明或函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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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子女 |
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证明或函件。 |
附件2
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 |
市公安局出具证明或函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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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具函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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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抚优录对象子女 |
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或函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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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
学生为鄂州市主城区户籍,父母在鄂州市主城区无房 |
1、学生父母在鄂州市主城区无房。 2、租房合同。 3、房东房产证明文件和房东身份证照片。 4、最近连续6个月的水费缴费单。 |
非鄂州市户籍外来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
1、学生户籍信息。 2、父母居住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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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主城区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 |
1、父母进城务工/经商信息材料。 2、租房合同。 3、房东房产证明文件和房东身份证照片。 4、连续6个月的水费缴费单。 5、学生父母在鄂州市主城区无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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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拆迁安置子女 |
由临空经济区初审、预确认,市、区教育局按学位空余情况优先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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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
市外回迁人员子女 |
外市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可线下登记,由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及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 |
服从调剂子女 |
同第一类或第三类需提供的材料。 |
|
报名平台伪造信息失真失信人员子女 |
同第一类或第三类需提供的材料。 |
附件3
鄂州市2021年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解答
1.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主要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
2.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坚持从严控制班额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原则。
3.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依据主要是什么?
答: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房产等。
4.今年招生平台与去年有何不同?
答:2020年,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始实行网络报名,人工审核、确认。今年,市教育局积极与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水务集团等部门对接,打通相关部门之间数据,实行大数据比对,自动审核、确认。平台更加简化、便民、可操作。
5.今年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如何报名?
答:今年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将统一使用鄂州市“我要上学”招生平台报名。学生家长可登录鄂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或关注“鄂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文件,扫码下载“鄂汇办”APP;或直接扫描各学校、社区门口张贴的招生指南下载“鄂汇办”APP,完成注册后通过首页搜索找到“我要上学”。
6.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主要程序是怎样的?
答:采取网络填报,统一提交信息,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第三方进行大数据比对,按计划、招生范围、分类型依次审核、确认、下载《入学通知书》、报到。
7.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吗?
答:是的。今年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统一确定为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未达入学年龄的儿童将无法登陆“我要上学”招生平台进行报名。
8.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不是。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现住址所在片区的学校,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目前,我市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按片区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
学校的招生片区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由于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而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原因,学校招生片区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在尊重历史、保持学区范围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辖区学位供需情况,按程序对学校的招生片区进行划定或进行必要的调整。洪港小学片区六年级毕业生今年可升入吴都中学就读,明年根据城南学校建设进度再明确片区。
9.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何政策?
答: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10.优录对象有哪些?
答: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
11.今年机场拆迁户子女在城区入学如何安置?
答:机场拆迁户子女在城区入学,由临空经济区初审、预确认,市、区教育局按学位空余情况优先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12.实验小学(本部)与恒大校区实行一体化招生是什么意思?
答:实验小学(本部)与恒大校区片区儿童可选择实验小学(本部)或恒大校区其中一所。选择实验小学(本部)的必须服从调剂。因学位原因,学生即使被实验小学(本部)录取,亦有可能调剂到恒大校区就读。
13.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通过考试获得小学、初中的学位吗?
答:不可以。义务教育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
14.房产证还没办出来的怎么办?
答:房产证暂未办出来的可提供房产备案合同、购房税务发票。
15.租房需要什么材料?租房多长时间有效?
答:凡父母(或监护人)在主城区有房产的,以房产作为划片依据,租房合同不作为划片依据。凡父母(或监护人)主城区无房产的,租房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连续6个月的水费缴费单(2021.1.28—2021.7.27)。
16.拆迁户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属于拆迁户的,需提供拆迁证明、租房合同及最近连续6个月水费缴费单等材料。
17.拆迁户已签拆迁协议但尚未交付安置房,是以安置地划片还是租房地划片?
答:以租房地就近入学,安置房交付后可办理转学。
18.适龄儿童父母有房产,但长期以来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养育,可以以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房产为划片依据吗?
答:划片招生入学是以户籍、房产为依据。主城区范围内,父母、(外)祖父母同时有房产的,学生入学申请时所填报的住所房产所有人(指(外)祖父母)必须与学生在同一户口本内。
19. 适龄儿童可以以自己房产为划片依据吗?
答:可以,需提供相关房产材料。
20.在平台上填报信息后,可以修改吗?
答:在网上填报期间(8月5日8:00---8月14日23:59),学生如有漏报、错报、选择变更的情况,可以按照首次填报的操作方式(具体见操作指南)进行二次填报,原申请信息会自动被取消。网上填报截止时间(8月14日23:59)过后,窗口关闭,提交的资料无法修改。
21.登录平台操作遇到问题怎么办?
答:您在登陆平台操作过程中有技术咨询,可拨打电话:027-87826587;有招生政策咨询的,可拨打电话027-60281589、027-60281578。
22.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会有什么后果?
答: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提供所有信息材料都会在平台进行大数据对比分析,一旦认定为虚假信息材料,学生将调剂入学;学生父母(监护人)纳入不诚信记录。
附件4
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服务电话
街办 |
学校 |
联系人(校长) |
手机号 |
座机号 |
凤凰 |
洋澜小学 |
祝贵平 |
13971980521 |
0711-5918782 |
万云浩 |
18671107258 |
|||
莲花小学 |
陈四群 |
13687117495 |
0711-5916216 |
|
刘莲枝 |
13972976348 |
0711-5916209 |
||
南塔小学 |
万争鸣 |
13607235690 |
0711-5907126 |
|
王军 |
13235403166 |
|||
百子畈小学 |
陈前元 |
13995811528 |
0711-3862450 |
|
司徒小学 |
熊威 |
13995822898 |
0711-5921116 |
|
李涛 |
13971984658 |
|||
洪港小学 |
余海祥 |
13871818786 |
||
赵友植 |
13871830967 |
|||
菜园头小学 |
刘瑜芷 |
13986414667 |
0711-3867004 |
|
古楼 |
五里墩小学 |
汪涛 |
13972961560 |
0711-3350194 |
刘晓明 |
13971989575 |
0711-3350194 |
||
庙鹅岭小学 |
范小丽 |
13607232708 |
||
吴 婧 |
15671985882 |
|||
古楼小学 |
黄国民 |
13971981168 |
||
李慧琼 |
13677113608 |
|||
西山 |
小桥小学 |
谈丹 |
13871815946 |
0711-5115238 |
民办学校 |
辅人实验小学 |
彭庆安 |
13965497921 |
|
花园学校 |
李涛 |
13886333555 |
附件5
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审核人员名单
带队领导 |
学校 |
姓名 |
备注 |
万云浩 |
洋澜小学 |
汪小枚 |
|
闵丽萍 |
|||
卢思敏 |
|||
于巧庆 |
|||
刘 婷 |
南塔小学 (百子畈小学) |
陈 婷 |
|
袁 欢 |
|||
苏虹玉 |
|||
邱妮婕 |
|||
刘莲枝 |
莲花小学 |
钟 桢 |
|
祝其鸣 |
|||
刘小平 |
|||
钟 芳 |
|||
洪 平 |
司徒小学 |
洪 平 |
|
黄 璐 |
|||
肖回英 |
|||
张 超 |
菜元头小学 |
张 超 |
|
程立明 |
|||
江冬梅 |
洪港小学 |
江冬梅 |
|
任小岭 |
|||
李慧琼 |
古楼小学 |
李慧琼 |
|
廖林姣 |
|||
张月秀 |
|||
王 庆 |
|||
杜 鹃 |
庙鹅岭小学 |
吴 婧 |
|
汪 芳 |
|||
杜 娟 |
|||
刘晓明 |
五里墩小学 |
刘晓明 |
|
盛冠中 |
|||
夏文杰 |
|||
黄三民
|
小桥小学 |
黄三民 |
|
谈 丹 |
|||
王红梅 |
|||
李 涛 |
花园学校 |
李 涛 |
|
余菊芬 |
|||
彭庆安 |
辅人实验小学 |
彭庆安 |
|
王 芳 |
附件6
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统计表
学校 |
一年级招生班级数 |
招生计划数 |
南塔小学 |
6 |
330 |
菜元头小学 |
1 |
55 |
洋澜小学 |
6 |
330 |
莲花小学 |
5 |
275 |
洪港小学 |
1 |
55 |
司徒小学 |
2 |
110 |
古楼小学 |
4 |
220 |
庙鹅岭小学 |
2 |
110 |
五里墩小学 |
2 |
110 |
小桥小学 |
3 |
165 |
花园学校 |
1 |
55 |
辅人实验 小学 |
1 |
55 |
合计 |
34 |
1870 |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