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评出33家三级及以上养老机构,其中五级养老机构4家、四级养老机构18家、三级养老机构11家。这是《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出台后,我省首次评定养老机构等级。
我省现有1800多家养老机构,根据《湖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可自愿申报、由民政部门评定等级。此次申报三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有203家,民政部门审核开展康复服务、社工配备、消防设施配备、床位入住率、配有卫生间房屋比例等情况,选出符合参评资格的90家。第三方评估机构经过“一票否决审核”、现场考察、满意度调查等,评定33家三级及以上养老机构。省民政厅将向这些养老机构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等级有效期为3年。(李光正、黄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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