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县域金融稳健发展,强化金融服务县域及乡村振兴功能,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共建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一年多来,共建工作成效显现,县域及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末,县域贷款余额达到16400.02亿元,比年初新增2364.56亿元,增速16.85%,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0.48%)6个百分点,县域直接融资及保险保障功能进一步提升,形成了金融支持湖北县域金融及乡村振兴的“湖北路径”,“以共为特点、以建为重点”的示范区建设效应逐渐显现。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等部门,对各试点地区报送的相关评价指标数据进行了审核,并结合工作方案及当地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对试点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估,从34个试点县域中推选20个作为2022年度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共建创新示范区,并以省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公布(附后)。
请全省各地、各金融机构认真总结提炼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共建创新示范区的典型模式、经验做法和创新机制,深化巩固推广试点成果,持续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扩面、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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