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社中心,区就业局:
现将《鄂城区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创新事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
鄂城区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创新事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稳岗保就业优先政策,大力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现结合鄂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求,组织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适用型技能队伍,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工作目标
三、创新措施
(一)开展用工求职调查,掌握行业人力资源需求状况
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对企业用工需求进行调查,提前掌握企业对年龄、技能、文化等方面的要求;同时掌握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实现企业用工与求职有效对接。
(二)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实施计划
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用人企业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企业对用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培训需求数据库。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统筹组织培训。
(三)依托用人单位,多形式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
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为企业“量身定制”技能人才,选择技术工人需求量大、对职工培训积极性高的企业为突破口,带动其他企业重视和加强技能培训。在培训方式上采用以下三种措施:
1.行业统筹培训。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技能培训计划,报人社部门后,指定行业内具有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职业技能培训。
2.部门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劳动就业部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从用人企业的生产经营需求出发,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3.校企合作培训。充分发挥鄂州职业大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面向企业职工和高校大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用人企业在岗技能训练、场地、设备与专业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的优势,共同制订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采取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或选送企业员工到培训机构培训的方式共同组织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阶段(元月至4月底)。对招工不足的企业进行调研摸底,确定企业需求工种,注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升与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的匹配度。
(二)培训阶段(5月初-9月底)。与培训机构和用人企业进行有效衔接;确定用工单位和用工培训数量,向各镇 (街道)培训机构下发培训计划。并通过各自的信息渠道发布用工培训信息,组织求职者参加技能培训。
(三)考核验收阶段( 10月-年底)。对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评,为实施“订单式”技能培训项目提供必要帮助和技术支持。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鄂城区“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人社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办公室、就业培训负责同志任成员,明确责任分工,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沟通衔接,确保技能培训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效。
(二)加强校企联动。整合力量,加强培训机构、鄂州职业大学、企业等之间的有效衔接,横向互动,实现信息共享,充分提高“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效率。
(三)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鼓励引导有用工意愿的企业和劳动者积极参与,及时选树一批企业“订单式”技能培训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吸引更多企业参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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