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申请
每年9月30日前,由各院校组织毕业学年的“七类人员”集中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填写纸质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表》,收集汇总申请材料(材料按学院为单位分袋装好),并填写电子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花名册》
二、材料初审
(一)材料准备。申请人根据自身类别需准备相应的材料复印件:
1.贫困残疾人家庭: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全户人员基本情况页面),社保卡,国家扶贫网官网证明截图/扶贫手册(扶贫手册需带村委会盖章证明)/家属残疾证;
2.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全户人员基本情况页面),社保卡,国家扶贫网官网证明截图/扶贫手册(扶贫手册需带村委会盖章证明);
3.残疾人: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全户人员基本情况页面),社保卡,户口本,本人残疾证;
4.低保户: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全户人员基本情况页面),社保卡,低保证;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全户人员基本情况页面),社保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6.烈属: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全户人员基本情况页面),社保卡,烈属证;
7.孤儿: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全户人员基本情况页面),社保卡,孤儿证。
(二)汇总分类。在申请材料全部收集完毕后,学校需将材料进行汇总,以学院为单位分袋装好申请材料,并将申请者材料编好序号按顺序排放(比如01—1500,电子档花名册汇总表中,申请者需与纸质材料的编排序号对应)。
(三)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电子版《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花名册》时需注意按要求填写,不得随意增减表格,破坏格式等,以此保证后期正常导入系统。
例1:
2.请注意,“建档立卡贫困户”在选择人员类型时请选择“07—脱贫人口家庭”,不得随意更改。
例2:
3.花名册汇总表中的社保卡号需与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对照确认,证明申请人卡号无误,以便后期按时发放。
三、材料提交
全部收集汇总完毕后,学校需于每年10月10号前将申请材料交至鄂州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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