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主要任务,我区共筛查出农村黑臭水体6条,均为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污染水体名称分别为:吴垴村二组红旗港、吴垴村二组门前塘、丁祖村上门湾金老师幼儿园门前沟渠、桂花村大徐家清塘湾塘、董胜村四组塘、洪山村袁家庄六组沟渠。
为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我区制定了《鄂州市鄂城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目前,吴垴村二组红旗港、吴垴村二组门前塘、桂花村大徐家清塘湾塘经过整治后,水体质量得到大大改善,根据检测数据分析,水体水质中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指标已优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中表1的监测指标限值,水体达到整治目标。根据被调查对象的反映,所有受访者表示了对整治工程的认可,认为整治后吴垴村二组红旗港、吴垴村二组门前塘、桂花村大徐家清塘湾塘无恶臭气味,无垃圾堆放,满意及非常满意的群众占总调查人数的100%。
根据监测数据、公众评议结果,吴垴村二组红旗港、吴垴村二组门前塘、桂花村大徐家清塘湾塘黑臭水体整治达到整治目标,于12月8日通过验收组验收。现将整治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共7天)向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027-60858238)反映。
附件: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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