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清单第8号整改事项销号公示
按照《鄂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由我区牵头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8号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的通知》(鄂环督改指文〔2017〕4号)相关要求,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第8号整改事项
一、整改任务内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投诉共青港水体呈黑色,有恶臭。本次督察期间,再次接到共青港受到污染的群众投诉。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樊口街道办事处吴楚大道下方的污水管,施工时直接封堵管道,致使原管道内及新增的污水不能流进污水处理厂,连续受堵13天未采取污水疏导应急措施,黑臭污水只能溢流进入共青港。对溢流口所排污水进行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66毫克/升、氨氮9.99毫克/升、总磷0.81毫克/升,为劣Ⅴ类水质,污水排入共青港最终流入长江。
二、整改目标
加强共青港周边管网排查整治,及时修复管网破损问题,逐步改善共青港水质。
三、整改措施
1.通过应急抽排、转运等措施,解决塌陷处修复期间污水排放问题。
2.对堵塞塌陷管网进行清淤、修复;加强对共青港周边雨污管网及企业雨污排放的日常监管,对发现合流、混接、乱排等问题立即整改。
3.实施杜山镇集镇、商铺、学校等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四、整改完成情况
1.通过应急抽排、临时转运等形式,完成了吴楚大道豪威门前管网塌陷修复、青天湖路管网塌陷修复、英豪大道雨水管网修复、斯万隆管网塌陷修复、滨港路北段管网塌陷修复等工程,确保污水管网正常运行。
2.日常巡查监管期间,共发现共青港沿线及周边裕发电器、东吴物流园、拓能电力等10余家企业存在混接、串接、合流。由执法部门向问题企业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开展整改。发现的企业错排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3.完成旭光大道长山桥至汉鄂快速段沿线(集镇、商铺、学校)污水管网改造任务,2021年6月,所有污水支管与主管网对接。
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1日,共7天)向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027-60896102)反映。
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