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申请。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或个人可以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社区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2.审核。镇街民政部门受理审核。通过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报信息材料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或赋权街道审核确认;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审核确认。对符合临救条件的,区民政局或赋权街道审核确认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资金发放手续。
二、救助标准
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程度,可给予每人不超过本地当年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特别困难的,不超过本地当年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 倍。对于重大生活困难,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救助额度。2022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2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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