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以优化制度供给持续推进营商环境革命,根据《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建设方案》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我区结合实际,于3月5日制定印发《区优化办关于认真做好申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工作的通知》,迅速组织区直各单位申报单项改革方案,积极争创全省营商环境先行区。
根据省优化办确定的37项单项改革事项清单,由市直部门指导,区级部门落实申报。区直各相关部门主动作为,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认真进行谋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法院、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11家单位起草制定了我区17项改革创建方案。其中,6家单位创建方案被市优化办审核通过,代表我区申报全省先行区创建改革事项,分别是: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申报的《鄂城区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实施方案》;由区发改经信局牵头申报的《鄂城区“企业服务直通车”实施方案》;由区法院牵头申报的《鄂城区人民法院“优化立案环节诉讼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由区税务局牵头申报的《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鄂城区税务局关于推行纳税人跨区自由迁移工作的实施方案》;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申报的《鄂城区政府采购市区一体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实施方案》;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申报的《鄂城区不动产登记提速及联动办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行区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对标国内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地区,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快动作、更高效率,持续推进流程再造、职能转变、制度创新,不断缩减办事流程、压减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高标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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