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三五”期间工作成果
(一)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稳步开局
一是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并建章立制,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制度保障。二是全面开展、重点突出,稳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配合或自行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督察工作。开展全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司法工作、“放管服”改革等督察活动。三是全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紧盯行政执法、司法体制配套改革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二)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认真开展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区各地共审议政府重大决策事项9件。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区20家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不公正、不廉洁、不规范等问题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期间,我区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25件,受理23件四是把好执法资格第一关。累计组织全区218名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85人考试合格。
(三)“七五”普法成效显著
一是抓部门普法。出台了《鄂城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各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二是抓群众普法。各司法所利用节日和特定日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共2000余场次。三是抓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依托网络平台,每年12月组织全区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99%。四是抓法治示范点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学校等一系列创建活动,打造了一批法治示范点、法治文化阵地等。
(四)维稳工作行稳致远
一是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帮扶。截至2019年底,我局累计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72人,解除了社区矫正594人,在册207人,其中缓刑194人、假释5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没有发生一起脱管、漏管行为,监管成效明显。二是提升安置帮教质量。开通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实现了服刑人员与家属和监护人视频“面对面”交流和沟通。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11806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346起,调解成功8290起,调解成功率99.3%。成功处理非正常死亡纠纷261起(死亡266人)。
(五)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民生
一是完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2019年底,全区1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实体平台全部建成,实现了窗口集中办公。二是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显现。累计接待咨询1700余人次、进村讲法治课200余场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0余件,其他法律服务100余件。三是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区累计办理法援案件1251件,共开展法援专项宣传活动20次。四是抓好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16-2019年,累计代理诉讼案件1100余件、非诉案件16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1.4亿余元。
二、“十四五”主要思路
(一)一项重点工程
全力建设鄂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我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建设一体化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司法行政业务一站式办理,群众法律服务一网式通办。
(二)四个方面重点工作
1.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一是加强法治建设规划设计。研究制定并实施我区法治鄂城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督促各镇(街道、花湖开发区)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规范工作运行机制。三是优化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四是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三个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推动各协调小组对区委区政府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认真督办、落实。五是增强法治政府督察实效。研究制定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重点领域法治督察工作。六是加大全面依法治区重点任务落实力度。开展示范创建,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2.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效率。坚持以高质量建章立制推动社会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为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二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性检查督查。实行检查督查常态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三是抓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机制。探索行政复议电子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办案。抓好行政案件应诉指导。
3.持续推进法治平安鄂城建设。一是严肃刑事执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和社区矫正阵地建设。加强与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引导政府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或者其他社会服务。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强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注重依法化解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建立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三是科学谋划和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加大普法力度,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互联网+”普法模式。扎实抓好法治示范点创建工作。
4.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建设。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职责、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制度。二是打造法律服务品牌。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完善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工作。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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