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1日在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鄂城区财政局局长 朱立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安排,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24年度鄂城区国资监管企业共15家,其中一级企业2家,分别是鄂城区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控集团”)和鄂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汇总资产总额875417万元,同比增长131.2%;负债总额523399万元,同比增长77.9%;所有者权益总额352018万元,同比增长317.1%;平均资产负债率59.8%。营业收入1633.5万元,同比增长45.4%;上交税费28176.4万元,同比增长215.6%。企业国有资产总量稳中有进,稳定增长。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企业改革情况
为推动实施中央、省、市、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地见效,区政府出台《鄂城区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着力打造资产实力强劲、职能定位清晰、经营能力突出的国企矩阵。一是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企业整合重组及新兴产业公司组建步伐,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在市政基础设施投资、交通、园区开发、产业投资等重点项目和关键领域布局,助力“三纵三横”路网、滨江科技新城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出资5亿元成功组建区城控集团,聚焦产业投融资、农文旅开发、城市发展运营、城市投资开发等4大产业板块整合重组吴都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都市政”)、鄂城城南陵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国营长港农场、花湖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鄂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5家公司,组建鄂城区国控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鄂城区国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家国有新兴产业公司。通过股权划拨、资产注入等方式,不断将国有资本向区属国企集中,截止2024年底,区城控集团总资产达到80亿元,为2025年成功获取AA主体信用评级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着力加强国企队伍建设。坚持公开招录、择优聘用,集团公司员工现平均年龄34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72%,硕士研究生6人,10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一级建造师、中级工程师职称、中级会计职称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公开选拔机制,将一批业务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良的年轻骨干充实到中层管理岗位,有效推动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强化党建引领,成立城控集团党支部,牢固树立“强国企必先强党建”的理念,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全过程,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三是着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鄂城区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在混改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吴都市政参股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区国控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参股的餐饮配送服务项目等。其中由吴都市政与湖北民族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成立的鄂城建工工程有限公司,深耕项目建设一线,2025年预计实现营收5000万元。
(二)国有企业运行情况
区属国有企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服务支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压舱石”作用,勇扛发展使命,强化战略功能,展现更强担当。一是着力发挥城市建设主力军作用。区城控集团2024年实施13个重点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约69.9亿元。吴楚大道(鄂城段)、滨港路、创业大道等12条市政道路以及汀祖白沙港整冶等项目建成完工;樊口、花湖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以及物流园、数字园、智汇园、精密制造园、南互通产业园、航空产业园园区项目建设推进中;“和天下”民生保障性住房项目2025年9月底前交付,预计可提供住房416套,容纳居民约2000人,有效解决拆迁居民长期未安置难题;积极投资花湖镇、泽林镇“小田并大田”项目,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二是着力提升国企综合实力。成立存量资产盘活工作专班,深入挖掘全区存量国有资产资源,全年成功将7座水库经营权、古楼商城、宏泰地块、道路停车泊位及新能源充电桩经营权等优质资产注入企业,有效压降资产负债率。通过公开拍卖、租赁运营、抵押融资等多元化方式,积极推动存量资产盘活变现,全年实现资产盘活收益2.1亿元。持续优化企业财务体系,提升企业信用评级,更好融入资本市场,力争2025年取得AA主体信用评级。三是着力拓宽融资渠道。2024年,城控集团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途径,成功获得银行项目授信13亿元;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成功获得“两部委”审核通过项目16个,获批额度27.76亿元;成功发行专项债券7期,募集资金 15.21 亿元;同时积极争取特别国债资金1.4亿元。全年通过银行授信及债券资金等方式累计融资29.61亿元,全部用于重点项目建设,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国有企业监管情况
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不断提高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持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一是着力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推动国资监管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成立鄂城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区财政局内设机构),代表区政府对区属国企进行监督管理。出台《区财政局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区财政局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国企资产处置标准方案》,修订区属国企财务风险预警体系运行规则,不断创新国资国企监管方式,在分层分类深化放权授权的同时,强化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二是着力健全绩效考评与激励机制。督导区属国企制定《区城控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区城控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区国控集团企业年金方案》等一系列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集团中层及普通员工、各子公司人员的薪酬分配与绩效考评标准,建立起规范企业工资列支的调控机制,有效提升了企业管理效能与员工积极性。
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局(国资局)负责监管的国有企业数量较多,涉及多个行业领域,但监管资源和管理人员有限,难以全面覆盖和深入监管。二是我区国有企业大部分承担政府投资任务、实施政府功能和公益性项目为主,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弱,无法为企业经营带来稳定的收益。收入来源主要集中在资产处置、房屋出租等,收入较少且结构单一,企业造血功能不足,难以实现良性循环。三是区属国企在实体化、市场化转型方面进展相对缓慢,核心竞争力不强,在引才用人机制和创新激励方面存在短板,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仍然不够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健全监管体系,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一是严格落实《鄂城区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根据企业功能分类和领导人员岗位特点,建立健全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推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现企业效益与个人薪酬、晋升直接挂钩。二是依托管理平台强化监督。依托市国资委企业财务软件,每月定期报送企业财务、人员、资产等状况,对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动态监控。三是推动区属国企以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向区城控集团、区城投公司委派国有董事,切实发挥其在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中的监督与制衡作用。
(二)支持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发展。一是持续改善拓展经营业务。发挥国有企业在政策资源、市场资源、项目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拓展工程承包施工、土地整治、餐饮配送业务,试探性开发物业服务、建筑主材供应、水资源经营、风光电运营、停车泊位新能源充电桩运营项目。二是持续优化国有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议事规则和权责清单,加快构建较完备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采用“走出去”“引进来”方式,配强配优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培养吸纳一批企业高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
(三)聚力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国企服务民生质量。坚决落实区政府项目计划部署,自加压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动物流园、数字园、智汇园、精密制造园、南互通产业园、航空产业园等园区建设,确保2025年完成项目建设投资15亿元;加快推进“和天下”保障性住房、市民之家、排水防涝等民生工程项目,确保2025年底前如期交付使用。在抓好续建和新建项目建设的基础上,积极规划、储备、运作一批对全区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的大项目、好项目,充分发挥国企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导带动和民生保障作用。
(四)聚力化解债务风险,动态监控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定期对一级监管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分析,动态监测其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并积极为国有企业注入优质资产,确保企业资产负债率严格控制在红线内,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形成我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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