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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日期:2024-09-26
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六)

——2024年9月 日在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积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现将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2023年全区国有监管企业共4家。企业资产总额710181.7万元,同比增长349.6%;负债总额472671.9万元,同比增长602.5%;所有者权益总额237509.8万元,同比增长161.9%。营业收入1123.7万元,同比增长1873.1%;上交税收总额8927.1万元,同比下降68.2%。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85581.8万元,同比增长5.2%。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76351.3万元,占总资产的61.8%;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09230.5万元,占总资产的38.2%。负债总额36215.7万元,同比增长7.5%;净资产总额249366.0万元,同比增长4.9%。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3年底,全区土地总面积60774.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4639.7公顷,园地392.5公顷,林地10150.4公顷,草地461公顷,湿地59.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810.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470.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240.7公顷,水工建筑用地533.2公顷,其他用地1015.7公顷;森林覆盖率11.48%;矿产资源27种,其中:金属8种,非金属19种,主要优质矿产为铁矿;水资源总量26888万立方米;国家重点保护珍稀野生动物29种。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聚焦空港鄂城经济建设。2023年,区属国企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全力参与空港鄂城建设。一是在城市建设领域,抢抓花湖机场和武汉新城两大省级战略机遇,全力参与“武汉都市圈和空港经济一体化”建设。鄂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着力推进滨江科技新区6个产业园区“专项债”重点项目,加速打造鄂州“小光谷”,其中滨江科技新区高新产业孵化基地及招商展示中心建成并交付使用;武汉港产业园及周边市政道路提升工程的道路提升工程完成约75%,公共配套用房建设完成约70%;长江智汇园项目的配套道路建设完成70%;青天湖科创人才社区项目中配套的吴楚大道改扩建工程建设完成50%;数字经济产业园和现代物流产业园项目配套道路建设完成30%。花湖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湖城投”)作为我区布局花湖机场临空产业的战略功能平台,在施及跟进的临空产业建设项目3个,花湖开发区临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发展临空制造、临空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的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在城市运营领域,由鄂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承接的航宇罗马假日、红枫佳园三期等2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收房办证并公开招租,充分发挥区级住房保障政策实施平台作用;原莲花宾馆和法拍资产永昌工业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实现年租金收入236余万元。花湖城投深化与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花湖镇充电站项目合作,在城际站广场等7个公共停车区域建设安装7台120KW一机两枪直流充电桩及2台60KW一机一枪直流充电桩,现已投入运营。鄂州市鄂城城南陵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南陵园”)妥善解决主城区坟墓迁移安置难题,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全力推进汀祖马鞍山生态陵园项目建设,累计完成墓穴安装20116穴,现已组建团队开始实体化运营。三是在民生服务领域,把履行社会责任,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重要职责之一。区城投公司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庙鹅岭和天下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已全部进场;积极推动支持“保交楼、稳民生、保稳定”,完成驰恒之城、炜裕时代广场保交楼专项借款相关合同的签订及1192.7万元资金拨付。花湖城投主动对接黄石市自来水公司,完成花湖大道800余米管径400cm球墨铸铁管供水管道“以旧换新”工作,切实提升花湖副城区供水能力,更好保障居民生活用水。

  2.贯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深化国企改革。一是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现国企做优做强做大。2023年12月份出台了《鄂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上会研究通过,确定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区城投公司为主体,组建鄂城区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控集团”),推动区城投公司、区属国企整合和优质资产、资源、特许经营权注入,形成一家打破突破制约国企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真正按市场化机制来运营的区属国有企业公司。二是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共拨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900万元。

  3.规范开展国资监管。根据鄂州市国企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财政局督促落实区城投公司修订出台《国企员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通过构建公平高效的发展环境和激励机制,通过项目制管理、分级薪酬考核等机制,形成良好的用人环境,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督促区城投公司在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十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上抓好落实,推进国资国企工作提质增效;督促区属国企按照财政部要求,按时报送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全面反映本地区企业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缓缴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落实执行国有企业经营用房减免租金政策,通过退款或与租户签订减租、延期等补充协议方式,区属国企合计减免租金12.4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以《条例》为指导,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提升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令第738号)和国家及省出台的有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等制度,制定出台了《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修订版)》《鄂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有力促进资产管理规范有序。二是狠抓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关。通过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结合机制,严“控”各单位的“购买欲”,遏制资产配置的不断重复浪费和苦乐不均现象。2023年,区直单位资产配置申报预算数审减率达20%。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出租行为的监管,采取房屋等重大资产处置出租进平台公开竞价交易,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更新资产系统,加强信息监管。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第一时间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指导督促各单位及时完善各类资产卡片信息,摸清各类资产底数,打牢信息化管理基础。通过更新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资产报废、调拨、转让等资产处置流程监管。2023年度,45个单位共计处置(含报废、转让、损失核销)资产金额2476.64万元。

  2.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按照省统一部署,重点对全区公路、保障性住房、市政设施、应急储备物资等公共基础设施国有资产开展专项清查工作,为下一步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全流程管理奠定基础。一是完成公路(桥梁)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财政厅统一部署,圆满完成了我区公路(桥梁)资产清查工作,破解了公路(桥梁)资产计价难的瓶颈,确定我区公路(桥梁)资产入账数量998.17公里,价值130863.8万元。二是完成保障性住房入户清查工作。聘请第三方公司对鄂城区范围内七处保障性住房进行了清查盘点,共确认入账保障性住房546套26812.8平方米,价值2030.4万元。三是按照省厅要求,对全区市政基础设施、应急储备物资类资产建设、管护、运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共登记入账393.8万元,并按要求提交了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3.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深入区直单位和镇街开展国有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查阅单位资产信息、处置台账、实地盘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检查,完成了《鄂城区国有资产领域问题查处和整改台账》。2023年共发现资产领域出租、处置、在建工程等3个方面存在问题5个,涉及问题金额648.9万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细化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限时推进,确保整改效果。

  4.主动担当作为,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一是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有房产减租政策。对承租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2023年共减免租金20.3万元。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对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双集中”管理改革。即:将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至国企集中管理;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土地和房屋交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管理。截至2023年底,具备转移登记条件的16处党政机关房产和2处商业用途房产,已分别登记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区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名下。三是有序盘活国有资产,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运转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和甄别确认,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唤醒和盘活“沉睡”国有资产,2023年累计盘活资产9234.34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资源要素保障更加高效精准。一是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用地服务保障工作。2023年,全区纳入到项目用地报批计划项目33个,面积2970亩,已批回建设用地23个批次,面积1064亩。鄂城区土地市场已挂牌成交21宗土地,面积1100.6亩,成交金额144444万元。二是切实做好用地规划。共编制用地红线和规划设计要点68份;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4个,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3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7份;完成28个规划验收工作;完成24个工程的现场规划核实工作;召开区空间委员会12次,审批项目62个,确保了项目的及时动工建设。三是高质效做好林地报批服务工作,已报省林业局审批通过25宗,面积52.6公顷,为我区建设发展奠定了基础。四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2.资源盘活利用更加节约集约。一是持续做好增存挂钩消化处置工作,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力度。已完成省厅下发鄂城区闲置土地整改清单56宗中的25宗1076.4亩,整改完成比例为41%;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清单5831.4亩中19宗3851.3亩,整改完成比例为66%。二是扎实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督促指导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截至目前,已对汀祖镇原有30余个废弃工矿地进行复垦复绿,整治面积近千亩,已通过省级验收460亩(其中新增耕地400亩);2022年度花湖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项目设计招标,正在进行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等子项目施工;2022年度泽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已完成项目设计工作。三是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完成了2023年新增农水价改革面积5.4万亩,对24个农业灌溉取用水设施安装了取用水量测水设施,对4个涵闸、8座水库实施了生态流量泄放,进一步增强了全区水资源监管,为水资源高效利用奠定了基础。

  3.自然资源保护更加规范严厉。一是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大力开展耕地流出整改和耕地占补平衡建设。对我区2021、2022年度流出的8756.4亩耕地面积问题图斑进行整改,举证通过率100%,有效遏制了乱占耕地行为;着力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建设,2024年拟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830亩,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3050亩,进一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二是扎实推进环保督察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57号问题(金冠沛矿山生态修复)整改工作,现已通过市级验收。三是扎实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动员组织各所、站和群测群防员对辖区地灾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委托技术支撑单位开展专业巡查。四是开展森林督查,推进国土绿化,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及林业行业重点隐患排查工作。完成了省林业局下发的2023年第1-4期230个疑似变化图斑核查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造林绿化目标任务500亩;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94934株;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200余台次,树立宣传牌90余个,张贴宣传标语700余张。五是高位推进河湖长制。出台《鄂州市鄂城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2022—2025)》,全面建立区、镇(街)、村三级林长制、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促进河湖林长履职尽责,实现督察108个河湖“四乱”问题销号清零。

  4.营商环境优化更加高效便民。一是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对同一部门行使的规划、国土、林业、矿管审批职能中,前期在该部门办理的其它批复或文件的,在其它许可申报材料清单中属必要件的,可不再提供。二是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四证合一”“五证同发”改革。三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加快推进鄂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45个小区共22289户办理了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到户工作正在有序推进。33个小区约13216户巳办理转移登记。

  三、国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国有资产管理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国有企业整体效益亟待提高。我区国企多数为融资性质的平台公司,企业的主要业务目前仍以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和政府决定的重大项目建设任务为主,企业承担着大量存量贷款本息支出责任,收入不能完全覆盖成本的现象比较严重,企业自身有盈利的经营性项目较少,市场竞争力较弱。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国有平台公司融资和债务管理的力度,平台公司新增融资被极大的限制,经营压力巨大。二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仍需加强。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不扎实,“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依然长期存在,资产管理人员力量配备、业务素质与资产管理要求不匹配,导致资产管理工作很难做实做细,各单位账实不符、使用处置不规范、在建工程长期挂账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单位盘活资产的积极性不高,统一集中运营模式还不够完善,存在资产闲置和低效利用的情况。三是耕地保护压力持续加大,耕地保护目标与生态建设、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存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工业发展用地需求和用地指标不足的土地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任务依然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我们将按照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深化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按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后的《鄂城区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进行改革工作,按要求成立区国控集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二级公司股权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战略意图和工作大局,做大规模,做强实力,提升效益,将集团公司打造成为全区的产业投资平台、资产管理平台和资本运营平台。力争在2024年底完成区国控集团的机构设置、工商登记事项(已完成),完成区城南陵园等区内其他国有公司的并转和优质资产、资源、特许经营权注入(初步完成),通过2-3年的努力,使集团公司整体资产规模达到150亿,企业信用等级达到AA主体评级,形成融资、投资、回报、偿债等方面良性循环。进一步明确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制度、企业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探索和试点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真正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二)狠抓内部控制,强化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完善部门内部控制措施,对发现的资产管理薄弱环节和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真正从源头上提高财政配置资源的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开展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执行资产月报制度,细化资产管理,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提升监管时效。按照新颁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时修订完善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资产调配统筹机制,加强闲置资产调配,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积极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三)严格保护和加强节约集约,促进自然资源永续利用。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紧压实“田长制”工作责任,以“长牙齿”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二是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鼓励实施综合勘查、综合开发,提升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绿色矿业发展。三是做好森林水资源管护工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森林水资源管护,加大林业水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做好森林水资源督查工作。四是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我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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