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次会议文件(五)
鄂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3年10月 日在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鄂城区财政局局长 朱立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及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方案,现将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底,全区区本级出资国有企业(湖北鄂州鄂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资产总额104378.7万元,同比增长4.9%;负债总额31980.4万元,同比减少1.5%;所有者权益72398.3万元,同比增长8.0%。2022年累计上缴税费25200万元。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截至2022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性国有资产总额271469.4万元,同比增长131.0%;负债总额33703.7万元,同比减少1.4%;净资产总额237765.6万元,同比增长185.4%。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60355.9万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1112.9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全区土地总面积60774.5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7654.1公顷,林地7886.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716.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49.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777.7公顷;森林覆盖率22.9%;矿产资源27种,其中:金属8种,非金属19种;水资源总量24181万立方米;国家重点保护珍稀野生动物29种。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敢担当能作为,把握机遇谋发展,突出重点求实效,国企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立足主业抓项目,当好城市建设主力军。围绕区委、区政府发展战略,区城投公司把滨江科技新区作为主战场,谋划实施了一批承接光谷科创大走廊的重点基础配套项目。2022年共承接青天湖科创人才社区、长江智汇园、武汉港提升、数字经济产业园、现代物流产业园、高新产业孵化基地等6个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其中高新产业孵化基地及招商中心装修改造已竣工验收。积极投身主城更新“年度十大民生实事”,承接了旧城改造和庙鹅岭“和天下”城中村改造项目,进一步提升了主城的品质和竞争力。二是积极开展投资经营,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成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完成鄂城区3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采购工作,为下一步市场化运营奠定了基础;与湖北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湖北长投鄂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汀祖镇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入股鄂城区城乡一体化PPP污水处理项目、中核临空区片区开发项目,不断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整体实力和发展后劲。三是突出抓好融资化债,着力保障资金需求。采取多种方式争取到位专项债券项目6个,融资金额170000万元,有效缓解了财政困难;全面推进4000万元宏泰公司厂房收购项目、30000万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70000万元物流园等融资计划的申报和承接工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2022年元至12月份,区城投公司对市工行、农行等4家金融机构还本付息共计1500万元。
2.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国资管理效能持续提升。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把党的建设写进国企章程,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支部研究讨论作为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二是坚持依法治企。紧紧围绕国企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重大决策听取政府法制办及法律顾问意见,“三重一大”报区政府审批,切实做到经营活动法律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三是强化督办考核机制,以考核促进国企有效经营。出台《区城投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办法》,逐年提升实体化经营业绩占比,考核结果与企业员工收入直接挂钩,通过可量化、可比较的考核指标促进企业上下全力抓实绩。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加强管理,提高国有资产效能。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提升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完善薄弱环节制度,出台《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修订版)》,进一步规范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主管部门处置审批权限由10万元提升至3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资产处置效率和单位行政运转效率。印发《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实行定点回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效解决了各单位电脑、空调、家具等分散资产“销账难”问题。二是狠抓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关。通过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结合机制,严“控”各单位的“购买欲”,遏制资产配置的不断重复浪费和苦乐不均现象。2022年,区直单位资产配置申报预算数审减率达16%。原则上不允许办公用房出租出借,对于闲置房屋出租出借,必须通过公开交易,同时严格按照规定上缴租金收入。大力推进资产处置市场化公开交易,对房屋、土地、车辆等重大资产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推进对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分类处置,提升资产的使用效益。三是推进资产信息化管理。通过“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平台,资产出租出借、划拨转让、报废报损等业务均在系统进行申报和批复。通过“互联网+公车管理”信息化技术,建设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现了车辆信息管理、车辆统一调度和用车监督检查功能。
2.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按照省统一部署,重点对全区公路(桥梁)、保障性住房、市政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开展专项清查工作,摸清资产底数,补齐了全区国有资产数据短板。一是完成公路(桥梁)资产清查。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圆满完成了我区公路(桥梁)资产清查工作,破解了公路(桥梁)资产计价难的瓶颈,确定我区公路(桥梁)资产入账价值116301.8万元。二是完成保障性住房入户清查工作。聘请第三方公司对鄂城区范围内七处保障性住房进行了登记造册,共评估入账2030.4万元。三是按照省厅要求,对全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建设、管护、运营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撰写提交了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3.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制定了《鄂城区2022年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区直、镇街部门对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区财政局对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复查和抽查,完成了《资产领域问题查处和整改台账》。经统计,全区资产领域存在问题5个,涉及问题金额558.9万元。对涉及问题单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单位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单位要求制订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
4.主动担当作为,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一是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有房产减租政策。对承租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2022年共减免租金13.6万元。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对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双集中”管理改革。即:将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至国企集中管理;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土地和房屋交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管理。目前,原国资局名下古楼商城、莲花宾馆等具备条件的经营性资产已划入区城投公司经营管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在落实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三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深入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筹盘活改革。对位于矿山塌陷区的泉塘中学废弃房屋进行了拆除、复垦,新增耕地面积20.7亩,间接产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价值619.5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注重规划编制,高水平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一是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配合编制《鄂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形成初稿。二是按技术规程要求完成了“三区三线”的划定工作,并经部省厅审查通过,统筹划定了全区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是编制完成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全区分7个片区,总面积420.2公顷,涉及7个镇(街道),22个项目。四是花湖开发区扩区调区方案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并报送省发改委审批。
2.统筹要素保障,高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开展好土地供应。全年供应土地26宗,面积859亩,成交价款51386万元。二是做好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组织专班服务重点项目鄂州机场高速一期、中新开维、网驿产业园、涂桥安置小区等22项目用地的报批,完成报批面积约1636亩。三是加强监管,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已完成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1984.5亩、闲置土地处置1700亩。
3.强化资源保护,严要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积极维护耕地保护机制。完成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调查摸底以及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做好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破坏耕地行为92起,把违法行为遏制在了萌芽状态。二是扎实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组织完成了汀祖镇项目的矿山复垦等子项目的区级评审,并督促泽林、花湖项目及时编制规划设计方案。三是做好矿防管理。加大监管力度,赴辖区矿山检查并指导矿山严格按照专家意见落实整改,助力矿山恢复生产;加强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构建群测群防体系,地灾隐患点信息及时准确反馈,积极向上级争取地灾治理资金700万元,已完成花湖镇刘钊村等四处地灾治理工程。四是全面建立区、镇(街)、村三级林长制、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促进河湖林长履职尽责,切实把河湖和森林保护好、管理好、治理好,打造鄂城“河清、湖晏、林绿、景美”的绿色生态环境。
4.强改革惠民生,服务发展能力不断提升。一是积极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成立了以常委副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2个小区、13314户已办理了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到各业主名下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二是做好地籍管理。切实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全区已完成62780宗地测量工作并通过市级验收。
三、国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国有资产监管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空白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国有企业实体化运行较弱,市场化程度不足,债务负担较重。区城投公司的主要业务目前仍以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和政府决定的重大项目建设任务为主,有盈利的经营性项目较少,市场竞争力较弱,自身缺乏造血功能,企业承担着大量存量贷款本息支出责任。二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仍需加强。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不扎实,“重资金、轻资产”的问题仍然存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结合的不够紧密,存在资产处置不销账、不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出现盘盈盘亏以及资产配置重复浪费、资产闲置荒废现象。三是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任务依然艰巨,国有自然资源土地供需矛盾依然突出,耕地保护压力持续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我们将按照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彻底推进国企转型升级,加快深化市场化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积极推进区城投公司改革转型升级,力争在2023年底之前成立投资集团,完成区内其他国有公司的并转和优质资产、资源、特许经营权注入,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二级公司股权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服从服务于区委战略意图和工作大局,做大规模,做强实力,提升效益,打造成为全区的产业投资平台、资产管理平台和资本运营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制度、企业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探索和试点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真正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二)压实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考评体系,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确保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优化新增资产预算的审核机制,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和财力情况合理新增资产。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撤并后闲置校舍资产的利用工作,避免资产低效运行和闲置浪费。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和资产管理水平。
(三)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举措,持续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效能。主动担当作为,采取领导“定点包干”方式,积极推动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力争2023年12月之前全部完成销号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田长制考核和耕地保护激励引导,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启动除主城区以外的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部分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优化布局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留足乡村振兴发展空间。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推进实施“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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