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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9-26
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文件(四)

  

——2024年9月 日在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鄂城区财政局局长  朱立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鄂城区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鄂城区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2023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22428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1.3%,同比增长4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180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5.9%,同比增长42.7%;非税收入完成2247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04.3%,同比增长27.2%。

  2.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325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3.2%,同比增长30.2%。

  3.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830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7%,同比增长33.5%。主要支出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024万元,为预算的171.5%,同比增长61.2%;公共安全支出1121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4.4%,同比增长4.9%;教育支出10035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7.9%,同比增长28.9%(增长原因为划转21所学校增加的支出);科学技术支出12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0%,同比增长16.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8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7.8%,同比增长101.7%(增长原因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5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7.4%,同比下降18.7%(下降原因主要为减少疫情一次性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938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2.8%,同比增长36.9%(增长原因主要跨年度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758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7.6%,同比增长73.9%(增长原因主要为增加主城区支出);农林水支出207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7.4%,同比下降11.9%(下降原因主要为部分项目未到支付节点)。

  4.全区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区公共预算收入合计37971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258万元、转移性收入196647万元、上年结余27092万元、调入资金12618万元;全区公共预算支出合计379715万元,其中: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30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154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870万元(主要为涉及跨年度支出的上级转移支付结余)。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57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41%,同比增长72.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95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40.4%,同比增长7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4.6%,同比增长20.9%。

  2.支出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257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2%,同比下降28%(专项债券支出16137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035万元、农林水支出98万元、其他支出161786万元(含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137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114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182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资金来源254328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7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602万元、上年结余22818万元、调入资金1080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7540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25432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92572万元、调出资金1261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49138万元(主要为涉及跨年度支出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和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结余)。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政府债务情况

  一是限额情况。2023年省政府核定鄂城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024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875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63680万元。

  二是余额情况。截至2023年底,鄂城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024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8757万元、专项债务463680万元,鄂城区地方政府债务严格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限额之内。

  三是使用情况。2023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75500万元(一般债券100万元、专项债券1754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00万、专项债券2520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用于:鄂城区汀祖马鞍山生态陵园建设17000万元、空港国际武昌鱼产业园基础设施20000万元、现代物流产业园13000万元、公共卫生临床中心4700万元、养老中心1800万元、青天湖科创人才40000万元、高新产业孵化基地3000万元、长江智汇园27000万元、数字经济产业园38900万元、鄂城区2019-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0000万元。

  四是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含手续费)共计13606万元,其中:还本100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1000万元)、付息12424万元(一般债券付息131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11114万元)、发行费182万元(专项债券)。

  2023年,全区一般债务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全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按期限落实债务偿还计划,有稳定的偿还来源。坚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二、临空区经济区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区财政总收入完成情况。2023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42377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03%,比上年可比增长21.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7746万元,为全年预算的71.2%,比上年可比下降1.5%;非税收入完成54631万元,为全年预算的364.2%,比上年可比增长97.4%。

  2.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4712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01.8%,比上年可比增长26.1%。

  3.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4132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10.2%,同比上涨27.6%。主要支出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32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17.9%,同比下降30.8%;公共安全支出5021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07.7%,同比增长34.4%;教育支出19238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11.9%,同比增长16.0%;科学技术支出413万元,为全年预算的85.5%,同比下降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01.7%,同比增长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17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06.6%,同比增长31.8%;卫生健康支出6952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06.5%,同比下降23.3%;城乡社区支出46886万元,为全年预算的87.8%,同比增长4.0%;农林水支出8542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26.9%,同比增长30.9%。

  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0114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712万元、转移性收入77541万元、调入资金3017万元、上年结余58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201142万元,其中: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13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57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1438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93364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02.4%,同比上升0.7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861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679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552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1000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69104万元,为全年预算的96.1%,同比上升4.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5601万元、其他支出17799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5316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191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资金来源393364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38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3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4878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81000万元、上年结余26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3364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69104万元,基金结余24260万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临空经济区新增专项债181000万元,其中:鄂州东站片区交通配套项目-吴都大道(葛山大道-体育东路)工程项目35000万元,鄂州空港综合保税区口岸作业区项目30000万元,将军大道(孙权大道-保税区)道路工程项目10000万元,燕花路(环湖四路-机场南路)道路工程项目30000万元,燕矶集镇城市更新项目5000万元,将军大道(孙权大道-保税区)道路工程7000万元,机场南路(燕花路-机场高速)项目5000万元,将军大道东延(走马湖东路-综保路)管廊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12000万元,吴楚大道(保税区-S203)管廊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12000万元,临空经济区长山生态陵园(三期)项目35000万元。

  截至2023年底,临空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10000万元,均为专项债务。(临空区债务限额含在市本级,未单独划定债务限额)。

  三、鄂城区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区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19210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54%,同比下降6%;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0833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58.5%,同比下降1%。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37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0.7%,同比下降10.2%。主要支出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30万元,同比下降16.4%;公共安全支出5019万元,同比下降7.8%;教育支出35270万元,同比下降31.8%;科学技术支出1993万元,同比增长99.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00万元,同比增长1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04万元,同比增长115.9%(主要是规范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的使用);卫生健康支出6164万元,同比下降47.7%;城乡社区支出8457万元,同比下降16.9%;农林水支出8973万元,同比下降11.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164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3.4%,同比增长67.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59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1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595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9%,同比增长151.2%(剔除专项债券支出因素),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2447万元、其他支出23287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上半年,省财政为我区发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14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14000万元,并对应增加我区政府债务限额;区级安排财力偿还债务本息79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13万元,专项债务7594万元。

  截至6月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6164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875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77680万元,皆没有超过省政府下达我区的2024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全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四、临空经济区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区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87997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55.4%,同比增收4280万元,同比增长5.1%;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74846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61.3%,同比增收8087万元,同比增长12.1%。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07万元,占全年预算的34.9%,同比上升25.7%。主要支出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61万元,同比下降16.5%;公共安全支出2218万元,同比下降8.9%;教育支出9415万元,同比增长3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5万元,同比增长86.3%;卫生健康支出1624万元,同比下降55.1%;城乡社区支出4574万元,同比下降15.1%,农林水支出2922万元,同比增长70.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01432万元,为全年预算的46.1%,同比增加218.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6576万元,为全年预算的54.7%,同比增加447.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87万元,为全年预算的4.3%,同比下降94.1%;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4469万元,为全年预算的53.4%,同比增长52.0%。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完成243090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10.6%,同比增加83.6%,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58947万元,为全年预算的92.0%,同比增加134.3%;其他支出69672万元,为全年预算的174180.0%,同比增加26.7%;债务付息支出14469万元,为全年预算的53.4%,同比增加52.0%。

  五、鄂城区2024年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聚力财源、深化协作,全力以赴抓好收入组织

  一是加强征收力度。在经济下行压力日益加大的情况下,财税部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加强分析研判,强化沟通协作,狠抓收入征管,优化工作措施,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建立重点税源企业常态化沟通服务机制,发挥我区惠企效应。二是大力挖潜收入。开展土地增值税补税专项集中清理行动,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入库0.7亿元。三是向上争取支持。积极与市委、市政府汇报,针对市级下放事权,按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争取市级转移支付支持;制订对上争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各单位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抢抓债券申报窗口期,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1.4亿元。

  (二)加强统筹、优化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加大财政统筹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和市级资金支持,盘活存量资源资产、用好当年财力资金,为推动鄂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撑。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推动支出预算与全区重点改革任务更紧密地衔接。二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尽力压减非刚性、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2024年部门预算区直单位申报项目金额19.6亿元,区财政部门审减资金4.99亿元,审减率达25.5%,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继续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序列(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足额保障纳入中央和省级确定“三保”范围和标准的刚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支出政策底线。上半年“三保”支出9.5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3.53亿元、保工资5.66亿元、保运转0.31亿元。聚焦高质量发展,集中财力保障基本民生、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紧要处、关键点。三是持续深化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源头管控。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推动绩效管理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的转变,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闭环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区直43家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2023年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聚集资源,统筹配置,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一是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兜”牢民生底线,“保”住基本生活。经统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达10.93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3.99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达 29.75万人;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1.89万人。上半年,共发放各类民生资金25165万元,体现了区政府对民生福祉的重视和保障。二是助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3070万元,其中用于乡村振兴1696万元;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经费973万元,支持基层组织运转,保障村干部待遇。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创新线上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服务,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线上“政采贷”,为企业开展融资业务提供服务和便利,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继续对“政采贷”财政贴息50%。上半年,完成线上合同融资6笔,共计1711万元。

  (四)聚精会神,扎实有力,不断拧紧风险安全阀

  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综合运用债务率、偿债率等风险指标,认真评估我区政府偿债能力、当期偿债压力和政府履约能力。上半年,筹集资金0.79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务利息。二是强化项目投资评审。上半年,共完成项目评审任务29项,项目送审总金额9976万元,审定金额8926万元,审减金额1050万元,平均审减率10.5%,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按要求推进。三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区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财政所财务和内控检查、涉农政策性资金检查、会计评估和监督检查、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2024年上半年,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受经济下行、留抵退税、中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等政策的影响,以及“三保”支出和刚性支出有增无减等,在助企纾困、支持发展的同时,也给财税收入组织带来巨大压力,税收收入较去年同期出现下降5.5%,预计完成全年税收任务较为困难,全年收支矛盾依旧较为突出,财政收支总体上仍处于紧平衡状态。对此,我们将深入系统分析研究,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一如既往给予指导和支持。

  六、鄂城区下半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提升增收征管力度,向“市场”寻财力

  一要全面开展重点税源摸底清查专项行动。培育地方税源,扩大地方财力。运用好“数据+”模式,梳理近三年以来纳税合规企业税源、税种入库情况;二要全面开展非税收入征收。抓非税收入征管,规范收缴行为,确保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三要全面做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充分盘活国企及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做大土地出让基金收入,‌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四要全面积极推动财政增收。坚持财税联动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咬定征管目标,全力抓好财政收入工作。牢固树立“抓财源建设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助力财政增收。

  (二)刀刃向内过紧日子,向“自身”挤财力

  一要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三保”支出的优先序列,持续控制、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项目支出,足额保障纳入中央和省级确定“三保”范围和标准的刚性支出。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农业、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环保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二要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得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对因预算编制不准确、项目管理不规范等,导致发生预算调剂行为且调剂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按一定比例核减单位下年度预算。三要严管控“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务接待规定要求,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违规公款接待,严禁赠送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支出,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在调查研究期间违规驱车赴旅游景点观光。严格控制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杜绝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行为。

  (三)全面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向“社会”筹财力

  一要以绩效为导向,形成有效管控。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科学谋划论证项目,用好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加快推进“两算”工作,区直、镇街各项目单位要加快编制与审查竣工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备案并控制竣工决算时间,做好在建工程转固,全面梳理区级项目实施库116个项目,按照符合“两算”成熟度要求录入至“两算”系统。二要盘活可利用资源,推动形成有效利用。加大全区经营性商铺门面、行政企事业单位、学校、产业园屋顶资产,加大商住用地盘活力度。加快辖区内矿产资源、湖面经营权,细王冲矿区开发建设,及千亩湖、万亩湖、花马湖湖面经营权转让工作进度。三要深化国企改革,形成有效资本。加快推进我区四家平台公司4大业务板块整合工作,拟注入长港农场土地资产18.6亿元,计划今年年底完成区国控集团资产规模80亿元,预计2025年上半年完成信用AA评级。

  (四)稳步提升举债空间,向“高质量发展”增财力

  一要加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收益紧平衡审核力度。加快已发行债券项目实施进度,一年内仍未形成实际支出的,原则上应进行项目调整。二要完善应急处置配套措施。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三要确保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红色等级基准线以下。逐步建立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足额筹集还本付息资金,防止债务违约风险。控制新增债务,综合运用债务率、偿债率等风险指标,认真评估我区偿债能力、当期偿债压力和政府履约能力。四要充分发挥债务监管平台的监控作用。进一步加强债务信息分析和风险研判,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奋力谱写高质量建设美好鄂城崭新篇章。

  相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支出类别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次,具体划分由财政部门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3.政府性基金: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5.财政转移支付:指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为目标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它是在政府间第一次财政分配(即分税)的基础上,按照政府间纵向和横向的财政经济能力差异与均等化目标的要求所进行的第二次分配。具体包括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大类。

  6.一般性转移支付:即财力性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目的是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逐步实现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包括体制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结算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7.专项转移支付:指带有附加条件的转移支付,上级财政在某种程度上指定了资金的用途,下级财政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这些资金,专款专用是此类转移支付最基本的特征。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通过超收收入、支出预算结余、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9.上解支出: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财政上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

  10、调入资金:指财政为平衡某类预算收支,从其他类型预算资金及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11.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数(实有人员小于编制数,按实有人员)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测算。

  12.公用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23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公用经费按部门分类分档按定额和项目编制预算。

  1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4.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15.财政监督:指财政部门在财政收支过程中的监督,具有事前、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稽核相结合的特征。财政监督的主要任务是财政管理服务,确保财政政策顺利实施和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和完整。财政监督的法律主体和机构是各级财政机构。

  16.预算管理一体化: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17.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18.“三保”支出:指财政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支出。

  19.新增债券资金:由省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根据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偿还能力等发行的债券资金,发行的新增债券项目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铁路公路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棚户区改造、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用于付息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举借的债券资金省级下达后,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新增债券资金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执行,并将新增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20.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政府作为财政收支主体,在其财政年度中因收入支出时间错配而正常持有,收入超预算增长、收入延迟划拨而消极持有,支出计划不完善不可执行而被迫持有的财政资金。简单讲,财政存量资金,就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的相关规定,对结余资金和连续2年未用完的专项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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