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直达资金收支情况
(一)直达资金收入情况
1-6月,鄂城区共计收到直达(参照直达)资金48706.95万元。直达资金包括:
1、一般性转移支付10638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028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610万元。
2、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4509.95万元,其中: 就业补助资金1090万元,渔业发展补助资金150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86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5039万元,林业改革补助资金29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694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60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5204万元,学习资助补助经费72.6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5856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453.16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77.1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3万元。
3、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3559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3281万元, 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4404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资金转移支付5874万元。
(二)直达资金分配情况
1-6月,鄂城区直达资金已分配47287.95万元,未分配1419万元,占直达资金总额的97.1%。未分配原因为未收到市局分配文件。
(三)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1-6月,鄂城区直达资金已完成支付23911.34万元,支付率为49.1%。直达资金支付主要用于全区基本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困难群众救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二、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严格新增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我区积极作为,有序开展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一是组织谋划到位。区财政局作为具体执行部门,直达资金领导小组带领相关业务股室加强政策学习,确保了工作有序快速推进。二是工作落实到位。为确保资金能迅速直达基层,加快资金下达进度,对于每一笔上级资金下达后,区财政局均在第一时间接收确认,并按要求及时分配到有关部门。同时,区财政局严格做到“一笔资金、一次调度”,确保了每一笔资金有标识、可追溯。三是监督监管到位。严格落实上级财政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举措、从严监管,做细做实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直达资金的全过程监控,对每一笔资金打上标识,实现了资金分配、安排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痕迹管理。建立每周通报制度,实时关注资金预算分配进度,确保直达资金尽早尽快直达基层。
三、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一)指标和文件下达未同步。直达系统中指标下达但专款文件未收到,导致部分资金无法准确分配,后期收到具体文件后再进行调整,增加工作量且影响直达数据匹配和执行进度。
(二)区域划分不明确。由于直达监控系统中无临空经济区节点,临空经济区直达资金全部下达至我区,导致我区部分对临空经济区的直达资金无法分配而影响支付进度。
四、意见及建议
1、对已下达的资金,资金指标文件尽快出台下发,上级指标文件和资金、指标保证同步下达。
2、争取上级业务支持,在市级节点下增加直达资金监控平台 “临空经济区”这一节点,积极协调临空区保证分配及支付工作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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