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第二幼儿园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本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㈡、负责编制本学校本年度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㈢、负责本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申报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处置。
㈣、负责本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教育经费年报等各类统计信息上报工作。
㈤、负责本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
㈥、负责本学校教师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工作。
㈦、完成区财政局、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二、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237.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7.9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57.76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多857.76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3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55万元,项目支出1008.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57.76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明显增多 。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教育支出2237.9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1,229.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2.8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3.62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8.3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7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3.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0台。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3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0万元。包括:
1. 货物类0万元。含办公设备购置等。
2.服务类 10万元。含办公费、维护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等。
3.工程类24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办公用房0平方米,专用房屋0平方米;公务用车0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8.35万元。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8.35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4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附件: 鄂州市第二幼儿园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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