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要与同期数作比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应当公开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予以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
各部门(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严格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公开时间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网公开上一年预留项目执行情况,未达到规定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做出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各部门(单位)应将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财政政策评估评价,加强重点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按要求公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备注:如当前项无需说明或不涉及相关内容,应在标题下另起一行并注明:无相关情况。
第一部分 区水政监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2、查处水事案件,依法对工程管理范围内水资源、河道进行监察。对重大的水事案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3、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水政监察大队的呈报工作。
4、负责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统计和巡查月报工作,并按照“准确、及时全面”的要求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配合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6、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规划,制定水的长期供求计划。
7、负责全区渔政执法及渔政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水域滩头养殖证的办理和查处渔业违法案件。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区水政监察大队分财务室、办公室、水利水产执法室、水土保持收费和监督管理室。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水政大队
三、部门人员构成
鄂城区水政监察大队事业编制4名,合同制4名,及其他人员3名、离退休人员3名。
第二部分 区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
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4.6万元,比去年增加18.21万元,增加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2万元,占预算支出的93%;项目支出11.88万元,占预算支出的7%。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6万元,比去年增加18.21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3.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2万元,项目支出11.8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7万元,印刷费0.09万元,邮电费0.29万元,差旅费3.26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工会经费3.25万元,福利费4.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79万元,增加6%,主要原因是:工会费及福利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发生三公经费开支0.09万元,2023年预计开支发生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0台。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包括:
1.货物类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2.服务类0万元,其中:印刷费0万元;其他服务费0万元;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0。
3.工程类0万元,其中:维修(护)费用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国有资产共16.14万元,分布构成为:流动资产11.4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6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9.68万元,折旧14.99万元)。其中:车辆1辆,金额11.73万元(原值);其他(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等)金额7.95万元(原值)。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88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1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8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鄂城区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鄂城区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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