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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鄂州市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 日期:2023-01-30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全区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起草城市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督办和考核工作,行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内的有关行政处罚权

3、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管理监督

4、协助上级做好主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等管理工作;公共空间秩序、建筑物立面等管理工作;城市防洪排渍、城区道路桥梁隧道、设施破损等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对开发区、镇市容环境卫生的考核工作。

6、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7、负责城市管理智能化科技引进和推广应用。负责智慧城市管理及协调工作。

8、负责编制本级城市管理项目建设、装备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9、参与城市文明创建相关工作。

10、指导、督促镇(街道)、开发区城镇管理及执法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城市管理执法局 3个内设机构组织,下设办公室、综合执法股、公共管理股

2. 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区本级预算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8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3.4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92万元,项目支出1045.56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1.6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3 万元,印刷费1 万元,咨询费0.4万元,水费 0.1 万元,电费 1.5 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 1 万元,工会经费2.36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万元,福利费 2.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7.9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8.5%。其中:

(一)人员经费216.26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07.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和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21.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 4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11.28 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 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03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 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

2023 年公务用车保有量 1 台。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 年国有资产共 17.71 万元,分布构成为:流动资产 12.24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5.47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5.82 万元,折旧 0.35 万元)。其中:其他(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等)金额 5.47 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3 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45.56 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备注:如当前项无需说明或不涉及相关内容,应在标题下另起一行并注明:无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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