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鄂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鄂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水旱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水旱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水旱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并管理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水旱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特别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民兵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八)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等防治工作。负责水旱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九)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行业、分级、属地原则,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水旱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四)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承担区水旱灾害、地震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综治、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调查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管理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公众知识普及工作。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协调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与现场保障。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防汛抗旱和森林火灾防治管理股。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指导森林防火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森林火灾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四)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股。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全区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协调全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生产基础股。按照分行业、分级、属地原则,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区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受理、分办和证件发放。拟订行政审批规范,优化办理流程。指导全区系统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指导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全区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业务工作。
(六)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承担有关重要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全区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鄂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
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4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9.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9.21万元。其中:基本支
出457.43万元,项目支出291.78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4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7.21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14.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6万元,项目支出291.7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749.2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9.2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总预算749.2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4.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万元、项目支出291.7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9.21万元,其中:当年预算749.2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57.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4.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6万元。
(二)项目支出291.78万元。主要安排为:防灾救灾项目资金40万元;应急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建设70.08万元;风险普查办公经费35.00万元;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灭火经费55.25万元;应急管理保障工作经费33.30万元;驻村工作补助(1书记2队员)4.54万元;2022年石桥水库防汛抗洪抢险应急演练5.00万元;2022年采购应急储备物资47.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7.4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1%。其中:
(一)人员经费417.12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14.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40.3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0万元,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5.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福利费6.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初国有资产共163.64万元,分布构成为:固定资产(净值)46.3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15.14 万元,折旧68.82万元,政府储备物资129.91万元。其中:车辆1辆,金额23.09万元;其他(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等),金额92.05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1.78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8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49.21万元。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70.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包括:
1.货物类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2.服务类70.8万元,其中:印刷费0万元;其他服务费70.8万元;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0万元。
3.工程类0万元,其中:维修(护)费用0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1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鄂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鄂城区应急管理局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表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