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搞好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产布局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做好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区域经济调节的政策措施建议;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预期目标建议,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三)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和资金投向及相关政策、措施和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标投标法》,参与对建设项目招投标进行监督管理。
(四)研究制定全区工业行业规划及管理,制定实施产业政策;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做好钢铁、水泥行业去产能以及打击地条钢生产专项行动工作。
(五)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状况;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工业经济、区域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发展规划;指导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参与指导企业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开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
(七)制定中小企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人才引进工作;研究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及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项目洽谈及综合协调服务。
(九)负责组织起草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十)研究、制定全区科学技术普及计划,推动科普工作的发展。
(十一)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计划。
(十三)统筹管理各项科技专项发展计划。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为独立核算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发改股、经信股、科技股、商务股。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部门预算含区科协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5.0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80.1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58.76万元,合计2503.97万元,比去年减少95.9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7.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96万元,项目支出2063.19万元,合计2503.97万元,比去年减少95.92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8万元,印刷费6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4.29万元,福利费5.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我局对口职能部门较多,因此支出预算也相应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0台。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8.79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包括:
1.货物类8.7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7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国有资产共280.88万元,分布构成为:流动资产266.0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4.3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2.83万元,折旧28.44万元)。其中:车辆1辆,金额11万元(原值);其他(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等),金额31.83万元(原值)。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63.19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10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63.19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备注:如当前项无需说明或不涉及相关内容,应在标题下另起一行并注明:无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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