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城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城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城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城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审查、清理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修改建议,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五)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拟定、统筹推进、监督落实。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领导全区司法所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地方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区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宣教股、基层股、社区矫正办、法援中心。派出机构10家,分别是泽林司法所、汀祖司法所、凤凰司法所、花湖司法所、古楼司法所、长港司法所、西山司法所、樊口司法所、杜山司法所、碧石司法所。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4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依法治区办公室设在我局。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部门预算含局机关及派出机构10家,分别是泽林司法所、汀祖司法所、凤凰司法所、花湖司法所、古楼司法所、长港司法所、西山司法所、樊口司法所、杜山司法所、碧石司法所预算。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司法局编制人数33名(行政编30名,事业编3名);财政供养人数34名,其中在职24名、离退休人数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0名;社区矫正工作者11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
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562.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91万元,占收入的75.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的 0 %;其他收入116.35万元,占收入的20.68%;上年结转20.42万元,占收入的3.63%,用于办公场所维护。
(二)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55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09万元,占支出的99.38%。项目支出3.45万元,占支出的0.62 %。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542.2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14.42万元,减少17.42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554.5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96.18万元,减少14.7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446.3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25.91万元、上年结转2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38.1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38.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38.18万元,比 2019 年决算减少131.79万元,降低23.12%。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支出438.18万元,比 2019 年决算减少131.79万元,降低23.12%。原因是项目减少。
行政运行(项)支出434.74万元,比2019年决算减少100.7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45万元,比2019年决算减少了31.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34.74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313.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5.1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4、资本性支出14.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119.39万元,占决算总额的27.46%。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4.25万元、委托业务费48.51万元、 印刷费8.15万元、 办公费4.71万元、邮电费7.14万元、租赁费3.69万元、劳务费8.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4.78万元,增长118.62%。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鄂城区司法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人民调解”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毕竟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鄂城区司法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人民调解”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人民调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5万元,执行数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对全区三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使其掌握人民调解相关政策、业务及方法,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理论素质及业务能力,保证人民调解工作正常开展。通过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一案一补”,调动广大调解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71万元,比上年减少1.21万元,与本年预算数减少7.2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预算数相应减少。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数0个,共计0人。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0.07万元,比上年减少1.64万元。公务接待2批次,共计14人。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4万元,比上年增加0.43万元。原因是:职能调整,工作量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上升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万元,比上年增加0.43万元,上升13.40%。
3.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2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无。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鄂城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鄂城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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