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城区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城区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城区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牵头协调社会管理相关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6、开展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组织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工作。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0、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1、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
12、做好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13、做好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做好铁路护路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5、做好中共鄂城区委法治鄂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6、做好鄂城区法学会日常工作。
1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政法委下设区综合办公室、执法监督股、综治指导股、维稳指导股、法学会秘书室等五个股室。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委政法委财政供养人数15名,其中在职11名、离退休人数4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23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48万元,占收入的81.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的0%;其他收入33.56万元,占收入的13.96%。上年结转10.36万元,占收入的4.31%。
(二)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21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31万元,占支出的91%。项目支出19.64万元,占支出的9%。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230.0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5.84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拨款减少。
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213.9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50.38万元,减少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个数减少,故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06.6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96.48万元、上年结转1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80.3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80.39万元,比 2019 年决算减少269.2万元,下降60%。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项)支出 160.75万元,比2019年决算减少 69.57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9.64万元,比2019年决算减少了199.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60.75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43.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8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16.80万元,占决算总额的8%。主要包括:电费1.33万元、委托业务费7.1万元、福利费2.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61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电费增加0.71万元、委托业务费增加7.1万元、福利费增加2.13万元,本年度用电量增加。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鄂城区政法委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2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6%。组织对扫黑除恶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毕竟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超出预期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鄂城区政法委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扫黑除恶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扫黑除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6万元,执行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5%。主要产出和效果:坚持长治长效,以“三个强化”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我们始终坚持“稳、准、狠”不动摇,聚焦“六清”行动目标,以红色体检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目标挺进,鄂城区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被评为“2019年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1.强化思想认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先后召开5次领导小组会议、10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主动对标对表,层层传导责任。开展“红色体检”“交叉检查”专项调研,由三名区委常委带队的三个调研组深入10个镇街、15家区直单位进行蹲点调研,实现督导调研全覆盖。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区各重点路段、村组(社区)全覆盖张贴《鄂州市鄂城区扫黑除恶红色体检“交叉检查”调研公告》,鼓励群众提供更多高价值线索。
2.强化政治责任。区委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纳入每月重点工作安排,每月工作完成情况在区“四大家”工作例会上通报。区扫黑办定期开展线索督办、工作督导,针对68条问题线索点对点发布《督办通知》21件,截至目前,全区共收集摸排问题线索791条,已办结787条,办结率达99.49%。对中央督导组和省扫黑办交办的16条重点线索开展翻查,已全部翻查办结。对15条重点线索挂牌督办,推动循线深挖,乱像问题基本整治到位。对全区8个涉黑涉恶涉乱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进行挂牌整治,经全面整治考核验收,已全部摘牌。
3.强化任务清零。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对涉黑恶案件台账信息实行“周报”制度,每周研判、每周提示,确保工作如期推进。严格落实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区扫黑办定期召开研判会,今年以来,组织召开8次涉黑涉恶案件协调会,牵头做好2起涉黑涉恶案件庭审保障工作,推动案件侦查与起诉、审判有效衔接。截至目前,鄂城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5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4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35个203人,区检察院已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7件260人,区法院已判决黑恶案件33件253人。在“百日追逃”行动中,我区4名涉黑恶目标逃犯已全部抓获。公安机关扣押冻结货币性财产1.9688亿元,查封房产239套、商铺4套、车辆69辆、停车位5个、土地4块、林权证1张、湖北鄂州农业商业银行股权0.03%。区法院“黑财”立案标的12.048901亿元,已执行到位11.921559亿元,执行到位率达98.94%。主动协调参与2起涉黑案件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1459.27平方米。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55件87条,已办结52件84条,立案审查调查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组织处理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人。依托“三书一函”压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共发出“三书一函”62份,压茬推进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3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与本年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数0个,共计0人。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共计0人。原因是:精简三公经费,本年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 万元。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0台。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上升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0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鄂城区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鄂城区委政法委2020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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