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城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城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城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城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区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重大技术、经济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拟订并贯彻落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提出有关农业财政补贴等政策性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重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和发展。
4.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贯彻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贯彻落实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6.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贯彻落实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8.负责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落实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性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加强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协助上级抓好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协助上级加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导农业先进技术,加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农业专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指导农(林)用地、宜农(林)滩涂、宜农(林)湿地以及农(林)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贯彻落实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采取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组织指导开展全区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植树种草等防治沙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和督办检查全区防护林、竹林等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林木种苗管理。
14.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检查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和市场管理及林业行政处罚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初审征用、占用林地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和实施全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与评估,建立林权流转平台规范林权流转,协助建立林权融资平台。
15.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和情况通报;承办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6.研究提出林业产业经营的方针、实施规划;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源;负责全区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预审和申报,指导管理全区林业基地建设。
17.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协助管理外来物种。
18.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9.负责全区水产生产规划、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及科研试验;指导全区水产生产发展。
20. 拟定全区水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指导乡镇水务规划编制工作;负责水行政许可;提出全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水务规划内的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提出国家,省、市下达全区和区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务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21.负责全区农村生活、生产经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全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指导、组织全区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主管全区河道、水库、湖泊、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水务工作;指导区内河道湖库渠网的治理,保护、开发和利用;指导、组织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水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建设监管、水库防汛调度等方面工作。
22.负责区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组织区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务设施的安全监管及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
23.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全区供水行业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服务指标和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负责提出供水水价调整意见。
24.负责全区水务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区水务统计工作。
2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区农业农村局为区独立预算单位,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农业股、水利股(水利和湖泊局、河湖长制办公室)、农村发展股。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区本级预算。
三、人员基本情况
鄂城区农业农村局编制人数8名;财政供养人数46名,其中在职 23名、离退休人数 23名;其他人员8名;临时工人数 0 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决算收入195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9.72万元,占收入的 35.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的0%;其他收入1045.72万元,占收入的53.44%。上年结转221.53万元,占收入的11.32%。
(二)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129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22万元,占支出的85.34%。项目支出 190.49万元,占支出的14.66 %。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735.4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83.49万元,减少18.1%,主要原因是下属二级单位财务单独核算,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减少和项目支出减少。
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1299.7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52.84万元,减少33.44%,主要原因是下属二级单位财务单独核算,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减少和项目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689.7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89.7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89.7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689.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决算支出689.72万元,比 2019 年决算减少251.38万元,下降26.71%。具体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支出613.52万元,比 2019 年决算减少246.61万元,下降28.67%。原因是下属二级单位财务单独核算,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减少和项目支出减少。
行政运行(项)支出499.23万元,比2019年决算减少 15.16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07.29万元,比2019年决算减少了215.47万元。
行业业务管理支出7万元。
水利(款)支出 76.2万元,比2019年决算减少4.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99.23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79.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3.6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297.16万元,占决算总额的22.86%。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3.0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0.39万元、印刷费5.03万元、办公费4.19万元、差旅费3.05万元、会议及培训费0.2万元、专用材料费33.7万元、劳务费13.44万元、工会经费7.07万元、福利费11.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万元、邮电费2.46万元、租赁费4.10万元、维修费0.34万元、委托业务费55.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34万元等。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78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经费增加,福利费增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等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365484.62元,分布构成为流动资产6940991.11元,固定资产1703114.4元,在建工程1721379.11元。其中固定资产包含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1573.67元,通用设备88123.24元,专用设备1447070.87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6346.62元。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49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2.38%。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20年整体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全年总收入195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89.72万元,其它收入1045.72万元,上年结转 221.5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本着节约原则,我局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力求把专项经费用在刀刃上,实际支出1299.71万元,年终节余资金657.26万元,没有出现超支现象。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制定和执行了财务管理核算制度,资金使用规范,相关资料齐全,无挪用,截留经费情况发生。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0万元,执行数为1231万元,完成预算99.27%。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二是减少了耕地的抛荒面积。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额度较大,覆盖面较广,绩效评价的结果不能一概而论;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提前做好摸底工作,提高受助对象的精准性和通过率;二是加快资金的拨付力度,更好地为农户服务。
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万元,执行数为44.3万元,完成预算92.3%。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二是提高了种养殖大户的农业技术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科技推广技术含量不高,覆盖面较窄;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倒排工期,严格按有关文件和程序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建设项目;二是按有关规定持续推行实施项目资金公示制、项目合同制、项目遴选制等。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例如: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8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56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2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85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85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18万元,比上年减少0.68万元,与本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疫情影响。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数0个,共计 0人。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0.08万元,比上年减少0.44万元。公务接待1批次,共计12人。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疫情影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0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疫情影响。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上升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下降5.53%。
3.公务用车购置量0台,保有量1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鄂城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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