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鄂城区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鄂城区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鄂城区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政法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牵头协调社会管理相关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六)开展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组织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工作。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十)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
(十二)做好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十三)做好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做好铁路护路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做好中共鄂城区委法治鄂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做好鄂城区法学会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区政法委由区政法委和区综治办一个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组成,并挂区法治办、区维稳办、区反恐办、区防范办、区铁路护路办、区国安办、区法学会、“1+7”矛盾调处中心等十个机构牌子.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区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委政法委财政供养人数14名,其中在职11名、离退休人数3名。
第二部分 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84万元, 占收入的85%。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的0%。上年结转11万元,占收入的6%。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3万元,占支出的70%。项目支出53.21万元,占支出的30%。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金额为176.84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104.16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3.21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76.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
2019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76.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万元,下降8 %,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76.84万元 。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84万元、上年结转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总预算176.8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4.16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3.21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76.84万元,比 2018年预算数增加3.7万元,上升2%。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176.84万元,比 2018年预算数增加3.7万元,上升2%。
行政运行(项)支出176.84万元,比 2018年预算数增加3.7万元,上升1%。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3.6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其中:
(一)人员经费113.63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04.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主要包括:办公费0.88万元、电费0.76万元、邮电费0.88万元、差旅费0.97万元、会议费1.1万元、工会经费1.51万元、福利费1.89万元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2086026.35元。分布构成为:流动资产1798507.35元;固定资产286169元。其中:固定资产包含房屋0元(借用其它单位房屋);车辆0辆,合计0元;其他资产(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等)286163元;无形资产1350元。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78610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政拨款176.8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法治建设,2019年扫黑除恶预算10.49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培训参与率80%;
(2)培训覆盖率80%;
(3)反邪教知识宣传覆盖率90%;
重点项目绩效综合得分:90分;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6.65万元:印刷综治、法治等文件2.8万元,涉密计算机3台2.85万元,印刷网格宣传单和网格中心文件资料印刷1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51万元,增加8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51万元,原因是:业务需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该项预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