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鄂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定退役军人服务相关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举措,有效维护退役军人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完成上级下达我区的接收安置任务,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做好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根据上级政策开展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做好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登记、统计、上报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由办公室、综合业务股2个职能股(室)构成,二级单位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区本级预算含局机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编制4名,已落实3人编制,二级单位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人,已落实4人编制。
第二部分鄂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入8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9万元,占收入的95.04%。其他收入4.22万元,占收入的4.96%。
(二)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85.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6万元,占支出的76.32%,上年结转20.16万元,占支出的23.68%。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等。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权益维护、就业创业、优抚褒扬经费等。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决算85.12万元。因是2019年新成立的单位,故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2019年部门支出决算85.12万元。因是2019年新成立的单位,故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80.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80.9万元。支出决算80.9万元。
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60.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36.1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4.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36.0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9.42%,其中:
1. 个人及工资福利支出3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退职(役)费。
3.商品和服务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1.89万元,占决算总额的3.1%。主要包括:办公费0.3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34万元、邮电费0.64万元、工会经费0.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由区政府将原凤凰街道凤凰台社区办公地点划拨机关及服务中心办公。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7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毕竟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印刷“春风行动”就业政策宣传资料1.92万元、印刷就业扶贫暨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宣传资料0.91万元、印刷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册1.8万元、办公耗材0.564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鄂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鄂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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