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鄂城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鄂城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鄂城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城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调查研究、信息反馈和文明市民教育;
2、负责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3、落实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的各项工作职责,处理日常事务;
4、协调全区各乡镇文明创建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督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6、负责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考核、评比、管理工作;
7、负责“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及其考核、评比、命名表彰和管理工作;
8、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办关于加强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协调;
9、全区志愿服务和网络文明传播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情况:内设⑴办公室;⑵创建指导股;⑶文明教育股;⑷网络工作股;⑸志愿服务指导股;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区本级预算。
三、人员基本情况
鄂城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编制人数11名;财政供养人数11名。
第二部分鄂城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入2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1万元,占收入的10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收入的0%。上年结转0万元,占收入的0 %。。
(二)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2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67万元,占支出的24.90 %。项目支出17.10 万元,占支出的75.09 %。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决算25.6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增加0 %,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2019年部门支出决算22.77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元,增加 0 %,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 22.7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2.77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22.77 万元。主要包括:
1、个人及工资福利支出5.6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10万元;
3、项目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2.77万元,比 2018年决算增加0万元,上升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22.77万元,比 2018 年决算增加 0万元,上升0%。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行政运行(项)支出5.67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0 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7.10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了 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22.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67万。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10万。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 0 万元,占决算总额的 0 %。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0 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2019年5月成立的新单位)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无 (2019年5月成立的新单位)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无 (2019年5月成立的新单位)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2019年5月成立的新单位)
鄂城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鄂城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鄂城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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