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政策措施。
(二)统筹全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关领域及旅游业发展,拟订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区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规范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全区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管理全区文物事业,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全区文物和非遗馆藏有关审核、审批、监管及相关资质管理。指导、协调全区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全区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九)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研究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区举办、承办的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的指导、组织和协调,指导参加省级、市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性的体育竞赛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行业监管。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及广播电视文艺作品的创作与生产,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和舆论导向;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管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区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与统计室(挂牌),下属事业单位文化馆。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区本级预算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文化和旅游局财政供养人数12名,其中在职6名、退休人数6名。
第二部分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入37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06万元,占收入的68%。其他收入 60.16万元,占收入的15%。上年结转68.75万元,占收入的17%。。
(二)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3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85万元,占支出的78%。项目支出87.95万元,占支出的22 %。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传媒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决算306.2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1.85万元,增加2 %,主要原因是争取的上级专项资金及人员工资增长等。
2019年部门支出决算301.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4.04元,增加6%,主要原因是年度部分项目支出未完工结转当年支出以及人员工资增加等。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96.6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46.06万元、上年结转5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23.5万元。主要包括:
1、个人及工资福利支出54.9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80.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项目支出87.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223.5万元,比 2018 年决算增加84.49万元,上升31%。具体情况如下: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23.5万元,比 2018 年决算增加84.49万元,上升31%。原因是项目增加。
行政运行(项)支出135.56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18.77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5.75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了45.75万元。
群众文化(款)支出42.2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4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135.55万元,占决算总额的 39 %。其中:
(一)人员经费52.6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2.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支出80.6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1.16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1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为658361.69元。分布构成为:流动资产616472.16元;固定资产41889.53元。其中:固定资产包含房屋0元(借用其它单位房屋);车辆0辆,合计0元;其他资产(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等)41889.53元;无形资产元。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11570元。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无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5.2万元。2019年执行政府采购5.05万元,其中:因局单位办公室调整,购置办公桌椅费用1.15万元;印刷费用3.9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 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0 万元,上升 0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数 0 个 ,共计 0 人。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 0.1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上升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 。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量 0 台,保有量0 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城区文旅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鄂城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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