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承担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批准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实施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订检查制度,组织指导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和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监督管理。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以及纠纷调处。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九)组织实施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反价格垄断及反价格欺诈工作。负责监督价格和收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推进全区价格诚信建设和明码标价工作。推进价格公共服务。
(二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办公室、法规股、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合同广告与知识产权保护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与质量发展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股、计量与标准化股、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科技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管理股、药品与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执法稽查股。下设派出机构副科级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凤凰市场监督管理所、古楼市场监督管理所、西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樊口市场监督管理所、长港市场监督管理所、杜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泽林市场监督管理所、碧石市场监督管理所、汀祖市场监督管理所、花湖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人员基本情况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人员120名,事业人员37名,合同制人员13名,现有财政供养人数170名,其中在职170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入136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4.12万元,占收入的81.33%。其他收入174.95万元,占收入的12.77%。上年结转80.68万元,占收入的5.9%。。
(二)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123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52万元,占支出的100%。项目支出3.8万元,占支出的0%。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决算1289.0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 587.85万元,增加5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2019年部门支出决算1239.3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79.12元,增加46.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369.7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114.11万元、上年结转80.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39.32万元。主要包括:
1、个人及工资福利支出1080.5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8.03万元;
3、项目支出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支出1077.76万元,比 2018 年决算增加516.14万元,上升52.1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基本)支出1073.96万元,比2018年决算增加577.6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8万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了16.5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1077.76万元,占决算总额的86.96%。其中:
(一)人员经费918.97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905.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54.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154.99万元,占决算总额的12.5%。主要包括:办公费8.62万元、印刷费5.94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06万元、电费0.69万元、邮电费0.81万元、 差旅费3.83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租赁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专用材料费2.17万元、劳务费11.89万元、委托业务费25.46万元、工会经费25.08万元、福利费1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9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17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64万元、资本性支出6.9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为346.90万元。分布构成为:流动资产248万元;固定资产98.90万元。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134.45万元。
八、预算绩效(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市场局对2019年整体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全年总收入1369.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14.11万元,其他收入174.96万元,上年结转80.6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本着节约原则,我局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力求把专项经费用在刀刃上,实际支出1239.32万元,年终节余资金130.43万元,总支出增加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因,原物价转隶在职18人、退休6人到我局,所以人员经费、工资和奖励工资相应增加。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制定和执行了财务管理核算制度,资金使用规范,相关资料齐全,无挪用,截留经费情况发生。
九、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2019年部门决算采购总支出0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68万元,比上年减少2.19万元,下降22.17%%。其中:
(一)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为0万元,0人,0团。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0.19万元,接待批次为1批,人数27人,检查任务增加,接待人次增加;
(三)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量 0 台,保有量 3台。因未购置新公务执法用车,2019年底公务运行维护费7.49万元,比去年减少23.31%;精简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三公”经费下降的原因是我局严格加强小车及公务接待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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