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㈠部门主要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理论研究。
2、负责办理全区属于市委管理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区委委托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管理工作,办理区委、区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手续及工资、福利、离退休报批工作。
3、研究制订全区党政、科技、企业经营管理三支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4、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5、负责全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时向区委、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干部教育规划,落实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干部培训计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区直各单位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政工干部进行培训。
7、调查了解全区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加强对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检查。
8、负责全区离休、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9、负责指导全区工会工作;开展工会的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10、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区青少年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做好培训、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工作。
11、负责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组织部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人才办、老干部局、区直机关工委。
㈢人员基本情况
区委组织部编制人数15名;财政供养人数12名,其中在职11名、离退休人数1名。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2.9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90.9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它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22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㈠基本支出88.21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1.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7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3.商品和服务支出15.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鄂城区委组织部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11.25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6.23 |
3、公务用车费 | 5.02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02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注: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 |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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