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制定理论学习计划,督促、指导全区干部理论学习。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和协调全区舆论宣传工作。
3、加强对市以上各新闻媒体的联系,负责指导、部署和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新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做好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的服务管理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宣传部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和理论教育室。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4.6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63.8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它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上年结余6.8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7.1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2.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3.商品和服务支出9.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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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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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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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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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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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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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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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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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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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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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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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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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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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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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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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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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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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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