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团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领导全区共青团和青年联合会工作;负责全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二)调查研究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等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三)协助或受区委、区政府委托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服务青少年发展。
(四)组织动员全区团员青年在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五)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区青少年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推介优秀青少年典型。
(六)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团组织做好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
(七)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团委为区直独立预算单位。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团委编制人数1名;财政供养人数1名,其中在职1名。
鄂城区团委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7.38万元,2014年结转5.48万元,同比下降12.7%,增长主要的原因是2014年个人增资,相应工资支出增加。
(二)支出情况: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20.38万元,结转下年2.49万,同比下降8.1%,增长主要的原因是2014年财政补发津补贴调资,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个人及工资福利支出7.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3.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项目支出8.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2015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2.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7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下降0%。
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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