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资源配置职能,即财政集中部分国民收入用于社会公共需要。
2、收入分配职能,即通过税收、转移支付、补贴等财政手段调节社会成员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不平衡,实现社会公正公平。
3、稳定经济职能,即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干预,促进社会充分就业、经济稳定增长、物价稳定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4、监督管理职能,即对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跟踪、监测、检查;对国有资产营运的监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对财政自身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构成
区财政局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社保股、非税办、农发办、农业股、农村股、会计股、行资股、商贸股、财政监督股、经建股、国库收付中心等16个股室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3个群团组织及农村经营管理局和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两个正科级挂靠单位。
鄂城区财政局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一、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64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72万元、其他收入54.25万元。2014年结转17.49万元,同比增长25.65%,增长主要的原因是个人增资,相应工资支出增加。
(二)支出情况: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626.36万元,结转下年35.1万,同比增长20.77%,增长主要的原因是财政补发津补贴调资及2014年奖励性工资,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2.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6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项目支出26.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2015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下降56.7%。
(二)2015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6.77万元,同比下降71.16%,下降的原因是我局严格加强小车及公务接待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截止2015年12月我局共有公务车辆2辆,全车公务用车费用43900元,其中用于出勤、车辆维修保养、差旅保险等支出,车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勤、前往全区各乡镇检查工作等。全年国内公务接待费用23897元,公务接待82次约560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为0。
第三部分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