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机关后勤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区直机关后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督办指导和监督检查。
3、负责区政府宿舍区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机关会务、车辆等服务及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文明创建、物业管理、维修等工作。
6、负责全区机关节能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区直独立预算单位。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供养人数22名,其中在职11名、离退休人数11名;临时工人数28名。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22.8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354.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它收入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61.1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90.3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8.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6.8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3.商品和服务支出74.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156.62 |
1、因公出国(境)费 | 6.62 |
2、公务接待费 | 85 |
3、公务用车费 | 6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5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注: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 |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