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政协鄂城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政协鄂城区委员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三)负责区政协委员调查、视察、考察、参观、座谈、研讨等日常活动的联络、服务和具体实施工作。
(四)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政策,调查研究政协工作经验、共性问题及解决方法。
(五)负责政协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收集并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部门反映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了解受理、批办和落实情况。
(六)负责收集社情民意,向市政协和区委、区政府报送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并了解和跟踪上级领导对信息指示的落实情况。
(七)负责联系区政协委员,在鄂城区的省政协委员,联系区级各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八)负责区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十)负责区委、区政府交付的重大事项的联系和办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政协为区直独立预算单位。(一办六委:政协办公室、提案委员会、三胞联谊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经济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政协编制人数37名;财政供养人数39名,其中在职21名,离退休人数18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86.16万元,同比增42%。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和人员经费增加,其中:经费拨款374.38万元,上年结余11.78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24.38万元,同比增加25%。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和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75.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5.7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3、商品和服务支出23.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61.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性公用支出4.0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7.78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8万元。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22.3万元,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第三部分
鄂城区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鄂城区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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