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人大概况
一、人大常委会职能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办公室
2、代表工作委员会
3、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4、法制工作委员会
5、财经工作委员会
6、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人大编制人数22名; 财政供养人数54名,其中:在职人数22人,离退休人数32人。
第二部分
鄂城区人大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14.54万元,同比增长22%,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其中:经费拨款510.47万元,上年结余4.07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4.54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11.87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82.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2016年度奖金;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4.4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3、商品和服务支出24.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02.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7.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00万元。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6.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上交, 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第三部分
鄂城区人大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鄂城区人大2017年部门预算表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