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资源配置职能,即财政集中部分国民收入用于社会公共需要。
2、收入分配职能,即通过税收、转移支付、补贴等财政手段调节社会成员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不平衡,实现社会公正公平。
3、稳定经济职能,即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干预,促进社会充分就业、经济稳定增长、物价稳定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4、监督管理职能,即对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跟踪、监测、检查;对国有资产营运的监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对财政自身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构成
区财政局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社保股、非税办、农发办、农业股、农村股、会计股、行资股、商贸股、财政监督股、经建股、国库收付中心等18个股室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3个群团组织及农村经营管理局和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两个正科级挂靠单位。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财政局财政供养人数66名,其中:在职46名、离退休人数20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7年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96.41万元,同比增加30.8%。增加原因为奖励性工资纳入政府性项目预算,未纳入部门预算。其中:经费拨款666.41万元,占95.7%;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占4.3%。
(二)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6.41万元,增加32%,增加原因为局机关办公楼装修改造。具体项目如下:
1、基本支出486.41万元,占69.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3.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项目支出210万元,占30.2%。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性公用支出2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9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0万元。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3万元,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三、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1、购买购买电脑主机,内网切换设备和电子查询触摸一体机等,金额28000元;
2、2台笔记本,金额 11700元;
3、4台式机及1台打印机,金额19868元,
4、以上办公设备采购总金额5.9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
、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第三部分
鄂城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鄂城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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