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采购中心概况
一、基本情况
① 负责执行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督促采购人办理委托集中采购事宜,办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采购项目。
② 负责制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审查采购需求,编制政府采购文件,负责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受理咨询和质疑。
③ 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负责评审现场的管理,以及对评审专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定期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对评审专家库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④ 负责督促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根据采购人委托代表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负责督促采购人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⑤ 负责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及维护工作。
⑥ 负责对政府采购市场进行调查分析,建设商品目录库,为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预算提供咨询和建议。
⑦ 负责供应商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
⑧ 负责管理市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档案。
⑨ 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政府采购中心为独立预算单位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采购中心编制人数 2名,其中:在职人数2人。
鄂城区采购中心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 21.98万元,同比增长1.12%,增长主要原因是个人增资,相应工资支出增加。
(二)支出情况: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20.31万元,结转下年1.67万元,同比增长1.48%,增长主要的原因是财政补发津补贴调资,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个人及工资福利支出12.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6.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2015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
(二)2015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3.3万元,同比下降10%,下降的原因是我局严格加强小车及公务接待费管理,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截止2015年12月我中心共有公务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决算2.9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0.4万元,接待次数9次,人数76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事项,因公出国经费决算为零。
第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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