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建设政策,研究拟定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工程建设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负责燃气经营安全管理;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指导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3、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管理。
4、负责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五制”管理。
5、负责市房管理局委托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产籍登记及交易工作。
6、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
7、负责建设行业科技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全区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了。
8、管理局机关的劳资、人事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区住建局由5个内设机构组织,下设办公室、村镇建设股、建筑业股、房产管理办公室、地震办公室。
三、人员基本情况
住建局财政供养19人,其中在职9名、离退休人数10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
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6年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407.07万元。比上年收入268.12万元,增加138.95万元,增幅52%,增长主要的原因是个人增资,相应工资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372.41万元,占91%;其他收入20.2万元,占5%;上年结余14.45万元,占3.6%。
(二)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396.43万元,比上年310.12万元增加86.31万元,增幅27.8%,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等,支出执行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27.75万元,占5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1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36.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项目支出168.68万元,占42%。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二、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8万元,接待次数25次,人数193人次,截至2016年12月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年初有3辆,于2016年5月统一上交区公车平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2万元。此项支出与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
三、2017年区住建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2017年,我局共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第三部分
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其中包含表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2、2016年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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