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区文明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调查研究、信息反馈和文明市民教育;
2、负责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3、落实区文明委的各项工作职责,处理日常事务;
4、协调全区各乡镇文明创建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督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6、负责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考核、评比、管理工作;
7、负责“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及其考核、评比、命名表彰和管理工作;
8、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协调;
9、全区志愿服务和网络文明传播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文明委下设一个办公室。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文明委编制人数 3 名;财政供养人数 7名,其中在职 3名、离退休人数 4 名。
第二部分
区文明委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一.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00.1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63.19万元,上年结余36.69万元,同比增长10%,增长主要的原因是个人增资,相应工资支出增加。
(二)支出情况:总支出79.32万元,同比增长34%,增长主要的原因是财政补发津补贴调资,具体项目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6.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1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3.商品和服务支出8.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4.项目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2016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2016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5.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2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下降7%。
(二)2016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0.73万元,同比下降70%,下降的原因是我办严格加强小车及公务接待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68万元(此为1-4月份公车费用,5月份公车已上交);公务接待费决算0.05万元;接待3次,人数12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为零。
第三部分
区文明委2016部门决算表
(其中包含表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2、2016年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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