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2、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配置标准,资产配置事项的审批;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国有资产台账,防止流失;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确保其保值增值;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管理、资产清查等工作。
4、负责管理原鄂城区城市信用社的全部资产、清收欠款、兑付剩余的居民储蓄存款;负责偿还中央专项借款的协调;负责退出市场后的诉讼活动以及资产管理与清收变现范围内的其他工作;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理和协调。
5、负责鄂城区莲花宾馆的资产管理、房屋出租以及债权债务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构成
区资产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资产登记办、档案室、综治办、党建办以及经管资产莲花宾馆(现艳阳天)。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资产管理中心财政供养人数5名,非税供养人数4名,其中在职7名、退休人数1名,临时工人数1名。
四、单位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行为。
第二部分
鄂城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79.28万元,2015年结转123.78万元,同比减少57.39%,减少主要的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情况: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120.18万元,结转下年82.87万,同比减少35.4%,减少主要的原因是财政补发津补贴调资,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个人及工资福利支出55.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项目支出63.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2016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5.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下降15.08%。
(二)2016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1.05万元,同比下降80.37%,下降的原因是我中心严格加强小车及公务接待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5万元;公车于2016年5月上交区政府公车平台,我单位已无公车。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为0。
三、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上年结余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教育:反映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府教育事业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3、结转下年:单位按规定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第三部分
鄂城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6部门决算表
(其中包含表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2、2016年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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