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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人社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鄂城区政府网 日期:2017-10-16




 

第一部分

鄂城区人社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研究制定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和培训的政策规定;研究制订全区人事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区人事制度改革规划、实施办法,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协调金区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订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人事系统的人事宣传、法制教育和人事信息工作。

2.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根据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研究完善实施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级非领导职数,负责审定政府部门股级非领导职数;对全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

3.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各部门的全区性表彰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参与和承办区政府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考核、任免等人事管理工作;办理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负责全区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的组织实施及考核奖惩工作。

4.负责全区整体性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工作。制订全区人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配合有关部门选派骨干到企业、乡镇、村任科技副职:负责全区科技人才资源的配置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专家选拔申报工作;综合管理人才、智力的引进和境外交流,负责人才的国内(外)输出;负责全区人才市场(包括民间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做好人事代理工作。

5.综合管理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津贴工作;协助上级人事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伤残鉴定申报工作。

6.研究制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工伤保险的改革方案和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协调做好离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国家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7.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承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管理人才信息数据库。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拟定相应政策和具体改革方案;编制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订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机构管理规则并实施管理;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规则。

9.综合管理全区城乡就业和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规划、指 导和管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全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规划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并实施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对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和本区公民出境就业进行管理。

10.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发证、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制定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及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规划和政策;制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

11.负责全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组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审核并发布地方劳动定额标准;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管理,拟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政策性安置工作;参与评定区级企业劳动模范;指导全区企业职工工资管理工作;拟定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和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并发布全区劳动工资价位并组织实施;拟定最低工资标准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区属企业的工资总额、经营者年薪和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12.综合管理全区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和人事、劳动争议件裁工作,承担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13.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全区社会保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4.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对全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实施综合管理;制定全区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5.承担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16.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拟定区直党政群机关、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拟定区直机关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和领导职数方案;拟定各乡镇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和领导职数方案。

17.拟定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人社局由办公室、公务员股、工资福利股、劳动监察股(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股牌子)、机构编制股、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6个职能股(室)构成。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人社局编制20名,财政供养人数31名,其中在职22名,离退休人数9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人社局2016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

(一)2016年决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341.5万元,2015年结转34.49万元,同比减少36%。减少原因是人员退休,取消行政收费,无非税收入。

(二)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328.38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基本支出328.38万元。结转下年13.12万元,同比减少41%,减少主要的原因是人员退休,控制各项行政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4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77.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其他支出84.44万元。无政府采购费用。

二、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21.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下降24%。

(二)2016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0.88万元,同比下降90%,下降的原因是我局已取消公务用车,并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其中:截至2016年12月我局共有公务用车0辆,公车已于2016年5月统一上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8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0.08万;接待2次,人数12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为0。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八)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三部分

           鄂城区人社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其中包含表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2、2016年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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