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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交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鄂城区政府网 日期:2016-12-30

第一部分

鄂城区交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全区公路、港航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

2、根据全区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公路、港航运输的发展规模、速度和比例,制订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内河水路交通和车站、码头、内河渡口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保证国家战略物资、紧急物资的运输,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

4、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搞好交通运输企业环境治理与保护,执行技术标准和计量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企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负责全区农村公路、港航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内河码头的建设、养护和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标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交通局无内设机构。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交通局在职人数8名。其中财政供养人数5名,自筹自支1名,合同工人数2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交通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7年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8.07万元。比上年收入127.48万元,减少59.41万元,减少47%,减少主要的原因是农村公路配套资金的减少。其中:经费拨款43.07万元,占63.3%;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占29.4%;上年结余5.00万元,占7.3%。

(二)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07万元,比上年127.48万元减少59.41万元,减少68.07%,减少原因是农村公路配套资金减少及人员减少,工资调整等,支出执行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3.07万元,占48.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7.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项目支出35.00万元,占51.4%。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其他项目支出35.0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此项支出与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

三、2017年交通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2017年,我局共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四、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

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

、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附件:

·交通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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