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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局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鄂城区政府网 日期:2018-01-20

 

鄂城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鄂城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鄂城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城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鄂城区民司法局概况

  1. 部门主要职能

 



1 、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牵头处置跨乡镇以上重大群体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5、指导监督全区帮教安置工作。

6、管理法律服务工作。

7、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8、管理全区司法所。

9、承办省厅、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区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宣教股、基层股、社区矫正办、法援中心。派出机构10家,分别是泽林司法所、汀祖司法所、燕矶司法所、花湖司法所、新庙司法所、长港司法所、沙窝司法所、杨叶司法所、杜山司法所、碧石司法所。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4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依法治区办公室设在我局。

 

 


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 部门预算含局机关及派出机构10家,分别是泽林司法所、汀祖司法所、燕矶司法所、花湖司法所、新庙司法所、长港司法所、沙窝司法所、杨叶司法所、杜山司法所、碧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司法局编制人数30名;财政供养人数27名,其中在职20名、离退休人数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2名;社区矫正工作者11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99万元,占收入的89.48%。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的0 %。上年结转34.36万元,占收入的 10.52%。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49万元,占支出的82.57 %。项目支出56.86万元,占支出的17.42%。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司法支出326.35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3.7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9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16.78万元等。

  1.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26.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97万元,下降11.8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018 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26.3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97万元,下降11.87% ,主要原因是: 项目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26.3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99万元、上年结转34.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万元。支出总预算32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269.4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3.7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9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16.78万元等 。

项目支出56.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其他项目支出56.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26.35万元,比 2017 年预算数减少43.97万元,下降11.87%。具体情况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支出326.35万元.比 2017 年预算数减少43.97万元,下降11.87%。

  1. 司法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71.99万元,比2017 年预算数减少72.3万元,下降20.99%。

  2. 普法宣传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万元,

    比2017 年预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75%。

  3. 社区矫正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43.08万元,比201年预算数增加37.08万元,上升86.07%。

  4. 其他司法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28万元,比201年预算数减少2.72万元,下降22.66%。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9.4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82.57%。其中:

    (一)人员经费200.49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83.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6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 21.14%。主要包括:办公费63万元、工会经费2.67万元、福利费3.33万元。

     

    七、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6802185.93元。分布构成为:流动资产962479.82元;固定资产5839706.11元。其中:固定资产包含房屋5030466.11元;车辆3辆,合计257600元;其他资产(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等)551640元;无形资产0元。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4015750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 -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4个项目支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86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4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项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居,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1)社会矫正安置帮教业务经费

    2018年社会矫正安置帮教业务经费预算43.0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27.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或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40%,下降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比上年下降1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2万元,比上年下降17%,下降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2018年鄂城区司法局车辆购置0辆,保有3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鄂城区司法局本年无政府性基金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鄂城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鄂城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司法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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