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卫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卫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2、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我区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提出区内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全区卫生界学会工作和全区卫生计生方面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
15、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16、承担全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机构设置情况
区本级预算含局机关和区卫生监督所、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区机关医务室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6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6万元,占收入的81%。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的0%。上年结转255.01万元,占收入的19%。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84万元,占支出的19%。项目支出1108.23万元,占支出的81%。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他项目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361.0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59.4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361.0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59.4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361.0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06万元、上年结转255.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总预算1361.0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2.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8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108.2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1106.06万元,比 2017 年预算数减少119.89万元,下降10%。具体情况如下: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支出1106.06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119.89万元,低于年初预算数的10%。
行政运行(项)支出252.84万元,比 2017 年预算数减少37.02万元,下降13%。
一般行政管理务(项)支出853.2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19.97万元,下降20%。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2.8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2.9%。其中:
(一)人员经费237.52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22.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5.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3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主要包括:办公费1.44万元、电费1.25万元、邮电费1.44万元、会议费1.8万元、工会经费1.66万元、福利费2.82万元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39个项目皮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政拨款1108.2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39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健康扶贫
2018年健康扶贫预算29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2%,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量 0 台,保有量0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该项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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