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城区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城区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城区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鄂城区人社局单位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研究制定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和培训的政策规定;研究制订全区人事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区人事制度改革规划、实施办法,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协调金区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订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人事系统的人事宣传、法制教育和人事信息工作。
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根据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研究完善实施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级非领导职数,负责审定政府部门股级非领导职数;对全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
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各部门的全区性表彰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参与和承办区政府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考核、任免等人事管理工作;办理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负责全区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的组织实施及考核奖惩工作。
负责全区整体性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工作。制订全区人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配合有关部门选派骨干到企业、乡镇、村任科技副职:负责全区科技人才资源的配置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专家选拔申报工作;综合管理人才、智力的引进和境外交流,负责人才的国内(外)输出;负责全区人才市场(包括民间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做好人事代理工作。
.综合管理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津贴工作;协助上级人事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伤残鉴定申报工作。
研究制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工伤保险的改革方案和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协调做好离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国家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承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管理人才信息数据库。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拟定相应政策和具体改革方案;编制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订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机构管理规则并实施管理;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规则。
综合管理全区城乡就业和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规划、指 导和管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全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规划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并实施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对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和本区公民出境就业进行管理。
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发证、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制定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及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规划和政策;制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
负责全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组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审核并发布地方劳动定额标准;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管理,拟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政策性安置工作;参与评定区级企业劳动模范;指导全区企业职工工资管理工作;拟定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和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并发布全区劳动工资价位并组织实施;拟定最低工资标准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核区属企业的工资总额、经营者年薪和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综合管理全区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和人事、劳动争议件裁工作,承担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管理全区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全区社会保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对全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实施综合管理;制定全区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拟定区直党政群机关、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拟定区直机关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和领导职数方案;拟定各乡镇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和领导职数方案。
拟定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区人社局由办公室、公务员股、工资福利股、劳动监察股(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股牌子)、机构编制股、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6个职能股(室)构成,二级单位就业局、劳动监察大队、城乡居明养老保险局。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区本级预算含局机关、劳动监察大队、城乡居明养老保险局。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人社局编制20名,财政供养人数31名,其中在职22名,离退休人数9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鄂城区人社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08万元,占收入的94%。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的0%。上年结转19.3万元,占收入的6%。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16万元,占支出的76%。项目支出75.22万元,占支出的24%。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等。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14.3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6.77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
2018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14.3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6.77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14.38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5.08万元、上年结转1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总预算314.38万元。主要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03.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45万元,项目支出75.2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95.08万元,比 2017 年预算数减少36.5万元,下降12%。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159.06万元比 2017 年预算数减少26.59万元,下降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136.02万元,比 2017 年预算数增加9.91万元,上升9%
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项)159.06万元比 2017 年预算数减少26.59万元,下降1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项)136.02万元,比 2017 年预算数增加9.91万元,上升9%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9.1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6%。其中:
(一)人员经费219.74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03.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9.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4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主要包括:办公费6.24万元、福利费2.12万元、工会经费1.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11个项目皮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政拨款75.2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11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流动人员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经费
2018年机关服务费预算1.7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84万元。其中:
购目录 |
单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规格要求 |
总计 |
|
45,300.00 |
||||||
办公家具 |
600.00 |
13 |
办公椅 |
7,800.00 |
||
办公家具 |
1,500.00 |
13 |
办公桌 |
19,500.00 |
||
空气调节设备(包除湿设备) |
5,000.00 |
1 |
空调(挂机2p) |
5,000.00 |
||
空气调节设备(包除湿设备) |
7,000.00 |
1 |
空调(柜机3p) |
7,000.00 |
||
空气调节设备(包除湿设备) |
3,000.00 |
2 |
空调(挂机1.25p) |
6,000.00 |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1.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万元,上升2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7.6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劳动监察大队的公务用车预算。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量 0 台,保有量1 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附件: 鄂城区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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